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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潘崇敏: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为打造“重要窗口”农业农村靓丽风景线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日期:2020-10-15 15:59 信息来源: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崇敏


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向纵深,为我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作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我将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打造“重要窗口”农业农村靓丽风景线积极贡献“三农”人的智慧和力量。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牢正确方向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上率下带领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扶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补齐发展短板,以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会前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性修养、纪律规矩等方面,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党员干部建设“重要窗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严格组织生活。带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让党内生活在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中不走形、不走样。

二、强化责任担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在强化责任落实上做表率,以身作则当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一是担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牢“第一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两手抓、两手硬,发挥示范引领和组织推动作用,做到“四个亲自”,为夯实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要求班子成员在管好业务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双重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精准问责追责。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深化“四责协同”联动机制,构建责任共同体,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督合力。

三、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长效化。一是强化内控管理。严格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集中精力抓好人事、财务、项目建设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做到用制度用权、管人、办事。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落实好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对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分配、补贴发放、项目建设、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形成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着力解决工作不实,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民减少风险、稳定收益提供保障;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防止加重农民负担行为;深化扶贫解困工作,推进“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帮扶政策;开通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和增进农民群众权益。三是深化廉政纪律教育。把纪律挺在前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加强管理监督,通过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推动农业农村生态风清气正、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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