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践行“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质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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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补助对象在死亡后仍享受补助的问题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能正视工作中的作风不实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日前,浙江省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就某补助对象死亡后仍领取补贴2500元的事情对县民政局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这是天台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事例。 着眼于治未病,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县注重用好“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发现问题线索468起,同比上升22.8%;立案查处140起,同比下降8.5%。数据的背后,是该县重视在“病发”之前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治。 为将监督嵌入到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该县结合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四种形态”处理数据等绘制“廉政地图”,标记出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的803个“堵点”和“痛点”。 “天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你单位近期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存在未按规定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我单位意见的问题。请对照自查,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我组。”像这样的纪检监察建议,天台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发出十余份。如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教师存在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等现象,遂建议教育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县卫健局发放特别扶持资金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有5人在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后,仍违规享受此项资金累计11760元,县卫健局相关领导被约谈,责任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天台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40人,约谈干部3487人次,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实现了“红脸出汗”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 今年年初,天台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的一条消息引发当地关注:天台县洪畴镇党委原书记林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此之前,洪畴镇前任党委书记王某、原镇长夏某等多名镇村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也接受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某、夏某等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该县又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据统计,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天台县已对20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18人,仅洪畴镇腐败窝案即查处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4人。用好第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使第二、第三种形态也增强了威慑力、影响力。今年以来,全县已有9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同比增长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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