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岩区人民法院:落实四项廉政谈话制度 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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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岩法院始终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突出谈话对象的针对性,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不定期与法院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审务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通过谈话亮出来,并限期整改。 二是每季度与各部门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要求负责人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对本部门干警出现生活异常、家庭经济活动异常、与律师交往异常等情况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有必要的要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及纪检部门报告。 三是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由政治处、纪检组人员对新任干部共同进行谈话,内容涵盖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变事后监督为任前监督,有效防范岗位风险。 四是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针对群众信访反映、或在案件回访中发现的干警在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说明,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提醒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