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巡察+审计”工作三法 合力整治村级“微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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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今年以来,台州市积极探索“巡察+审计”新模式,以高起点的“审”,推动高质量的“巡”,合力整治村级“微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台州已完成对1498个村(社)巡察,发现问题8452个,移交问题线索1621个,立案4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398人,移交司法机关47人。 实施“资源共享法”,开展政治体检 “巡察+审计”就是发挥巡察组的组织优势,重点对村(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开展政治体检。审计组则利用专业优势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审计。在开展专业审查后,审计组与巡察组在人员、计划以及信息方面实现有效对接,及时共享信息资源,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确保巡有重点、审有导向,产生了1+1>2的效果,更为精准地发现了部分村(社)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违反村级财务零接待等问题线索。如天台县巡察组与审计组积极对接后发现泳溪乡泳溪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期间,违反财经纪律未将集体资金20余万元转入村账户,问题线索移后两人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实施“统筹互补法”,框定巡审重点 “巡察+审计”将巡察人员与审计人员进行统筹整合,既有统一行动,又有明确分工。巡察组重点了解核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选人用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审计组则重点审查村级财务收支和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问题。在人员配比上,根据村(社)复杂情况与地理位置进行优化,巡察组在走村入户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审计组则在审计时根据巡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印证。如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巡审中,仙居县巡察组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深挖细查,成功追回了因审核把关不严流失的村集体资金50万元。 实施“点位结合法”,提升巡审质量 巡察组把从各个渠道掌握的与村级财务有关的问题线索反馈到审计组予以印证,审计组借巡察之力扩大收集信息线索的范围,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和调查。审计组就发现的疑点及时与巡察组沟通,使巡察组能够更快、更准地找到巡察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确保巡察、审计覆盖面的同时,通过巡察权威性与审计专业性挑选重点问题进行调查,取得了较好效果。如玉环市将41个列入巡察计划的村(社)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涉及资金总额439245.2万元,审出涉嫌违纪违规的财务问题141个,审计的结果成为了巡察监督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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