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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经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11-20 09:49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6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经信局党组进行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专项巡察。7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经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经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表示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反馈会后,连续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剖析原因,深刻对照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另外,7月12日、8月2日和9月30日,局党组也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7月1日反馈会当天,成立市经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行政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7月12日,局党组向市委巡察办正式报送了整改方案,按照“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的工作目标,将巡察组反馈指出的五个方面意见,梳理细化为34个问题、84项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以上率下,各责任处室结合领办的整改任务迅速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及时沟通对接,党组书记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亲自部署,督促落实。对一些重点问题,通过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周报告等制度,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源头防治。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五方面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还有2个正在积极整改过程中,其中,一是“落实墙改基金返退不积极主动”问题,今年共清退墙改专项基金16个项目,逾期未清算的,正在进行公告等程序,对最终无法返退的,我们将会同财政部门将预缴的墙改基金上缴国库。二是“对外投资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问题,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待司法程序完成后,将资产移交给国资部门。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1人,教育提醒4人次,截止目前,共清退相关费用42378元。

一、在“学习新发展理念不深入,思想理论武装不够重视”方面

(一)关于“新发展理念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新发展理念学习。7月12日召开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讲话及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学深学透。7月12日中心组学习会和7月15日机关学习会专题学习新发展理念的主要内容。二是组织新发展理念考试。围绕新发展理念,8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闭卷考试,平均分为 90分。三是举办新发展理念宣讲。组织了3期经信大讲堂活动,主题分别是《数字经济与5G、工业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经信系统网络安全》《华为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分享》。9月23日还召开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交流会,对经信系统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行了深入研讨,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二)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市经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8月底前印发了《中共台州市经信局党组工作规则》,其中包含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并切实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已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经信大讲堂交流学习3次。共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学习会18次。其中班子成员上党课6次,其余3位局领导安排在10-11月份完成讲课。党支部和支委会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二、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新发展理念行动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对经济运行统筹谋划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工业化信息化整合融合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引导谋划不够,我市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意见没有落实到位,未及时出台数字经济专项扶持政策。”问题。

一是加强谋划引导。对《台州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台州市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台州市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规划意见进行梳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产业引导工作思路,起草了《关于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已市府办名义印发。政策从加强重点招引加快产业集聚扶持核心产业发展15个方面,对数字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予以重点扶持。同时,启动了《台州市“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思路与举措研究》。今年以来,8家企业列入2019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拟创建名单公示;6家企业列入省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第一批名单公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二级节点(浙东南)启动会在我市召开,标志着台州工业互联网的“大门”已初步搭建起来,并将面向行业和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市本级设立数字经济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数字经济培育扶持,对《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梳理,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台州市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对大数据应用、智能产品开发、信息化项目、企业上云等4方面的企业数字化转型内容,以及数字经济服务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  

2.针对“小微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缺少市级层面的规划引导,入园标准未能统筹兼顾产业链整体布局和园区精准配套要求。”问题。

一是提高标准,规范引导。赴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6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起草了《台州市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工业园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入园标准、园区开发模式、精准配套、产业链布局等方面提出十条具体举措,着力破解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服务,狠抓落实。按照打造升级版小微工业园的要求,指导帮助县(市、区)编制《小微园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目前,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里的评审。三是主动对接,形成合力。8月20日组织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座谈会,就市级部门如何服务升级版小微园建设进行研讨,形成一致意见。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接将100亩以上小微企业工业园用地纳入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宜,并及时调整“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工业园的开发规模与档次。

3.针对“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存在短板,与统计等部门、与企业未实现数据共享,不能及时掌握准确数据,分行业运行分析监测工作薄弱,对工业经济的分析研判不够精准全面。”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运行监测,印发了《关于做好重点工业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的通知》,建立了500家重点企业样本库,涵盖各县(市、区)产值前30强企业、七大千亿产业重点企业、“2211”企业、数字经济重点企业等各类企业,9月组织500余家企业举办数据监测平台培训会。二是加快平台建设。整合相关涉工部门数据,推进经济运行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对重点企业微观数据的调查、监测,每月通过数据平台进行重点监测。三是加强部门对接。每月与统计部门共同梳理“2211”企业、七大千亿产业、负增长亿元以上企业等数据报表,并与发改、商务等部门协同分析研判运行态势。四是加强行业分析。在每月开展工业经济形势分析基础上,分行业开展了七大千亿产业月度运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进一步提高运行分析精准度和针对性。今年共撰写工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9篇,七大千亿产业月度运行分析28篇。

(二)关于“出台政策‘天女散花’落实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围绕工业经济发展出台的政策多而分散,缺少统筹归并,有的未从实际出发,影响了政策的知晓率和执行率,企业不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统筹。统筹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制订数字经济、小微企业工业园等政策意见时,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基层一线和相关企业意见,切实提升政策实际应用效果。二是梳理惠企政策。对已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惠企清单,并在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96871平台上进行发布。根据“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的原则,我局牵头督促各县市区要对本级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级惠企政策清单。通过浙江省惠企政策信息平台发布政策666条,我市发布数量居全省各地市前3位。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台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对政策核心条款进行推送和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同时,开通96871服务热线,受理企业政策咨询。四是狠抓政策兑现。开展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对智能马桶、瞪羚企业等政策兑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撰写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对未执行到位的,督促相关县(市、区)、部门及时兑付到位。

2.针对“《台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未充分考虑县市区财政体制和资金、土地等要素限制,落地效果不佳;2018年度下达给三区的‘瞪羚’企业奖补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兑现。‘飞地政策’出台后,至巡察期间没有一宗‘飞地’落地。”问题。

一是推动县市区政策出台。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督促推动玉环、天台、三门尽快出台扶持“瞪羚企业”配套政策。截至目前,玉环市巨龙玉龙潜龙企业评选中专门对“瞪羚企业”给予了加分并已完成相关配套政策的起草;三门已正式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天台相关配套政策已经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即将出台。二是着力解决用地难题。就黄岩区“瞪羚”培育企业需解决近870亩用地仍缺口725亩问题,9月12日,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对接。开展了市区“瞪羚企业”土地要素保障问题摸底调查工作,并在黄岩召开“瞪羚企业”土地要素保障对接会,督促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瞪羚企业”土地要素保障问题。9月24日,再次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对接,提出将全市特别是黄岩区“瞪羚”企业土地缺口问题纳入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保障,并及时调整“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规划。三是加大政策兑现力度。对已下达“瞪羚企业”奖补资金但未及时拨付兑现给企业的地方,加大督促通报和整改力度。将14家“瞪羚企业”的14个项目列入2019年市级优质项目库,强化优质项目要素保障。截至目前,2018年度“瞪羚企业”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四是完善“飞地”工作机制。7月份对全市土地要素制约无法落地的工业项目进行排摸,建立了第一批“飞地”项目库,项目数29个,8月初已交台州湾产业集聚区在工作中予以重点推进。7月份开始,与台州湾集聚区经发局开展面商,建立“飞地”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并就下一步定期会商、推送用地项目需求信息、推进项目落地进行了深入交流。

(三)关于“引导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业经济增长较大依赖于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处于全省相对滞后位置。”问题。

一是着力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印发了《100个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优质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对各县(市、区)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9年关键性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二是协同推进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一起,共同推动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编制完成2019年台州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全市共计84项,计划总投资3.78亿元。完成2019年台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全市新认定116家。指导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申报工作,上报2家企业参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1家企业参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三是全力推进制度和管理创新。深入推进“128”股改上市三年行动计划,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新增股份公司148家。印发了《台州市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召开了全市现场会,出台了考核方案,分解落实全年500家基础规范管理的工作任务,开展了系统专题培训,全面推进实施。四是着力推进倒逼整治提升。全力推进“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和“135”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行动,截至6月底(季报数据),共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47家,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616家,改造提升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企业606家,有效发挥了倒逼提升作用。

2.针对“推动企业高层次发展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变综合性企业扶持政策为分类精准扶持政策,分行业、分规模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引领企业和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台州市上市(挂牌)新政10条》,对优质企业开展上市(挂牌)进行引导帮扶;出台《台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对高成长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另外,还出台了《股改新政十条》、《台州市智能马桶产业专项扶持政策》等系列专项扶持政策,引领企业和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二是强化企业培育工程。在航母企业和旗舰企业中择优选取12家推荐参加省首批“雄鹰培育企业”评比。其中,海正集团、利欧股份、苏泊尔股份、伟星集团等4家企业入围答辩名单,等待省政府发文确认。起草制定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企一策”扶持举措。进一步组织落实县(市、区)做好“隐形冠军”及其培育企业的筛选推荐准备,等省里正式发文后,尽快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3.针对“2017年、2018年市本级制造业转型升级等专项经费连续节余。”问题。

一是强化经费管理使用。切实强化市本级制造业转型升级等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由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对2017年、2018年节余的财政专项资金加快使用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二是强化资金使用落实。对各个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重新梳理出资金使用计划表,并上报市财政局审批,确保年底全面完成。三是落实监管长效机制。明确提出专项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的监管办法,对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确保预算执行率100%。

4.针对“数字经济工作落后”问题。

一是推进项目建设。7月底前制定出台了《台州市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数字经济100项重点项目,进一步提高产业数字化水平。二是出台政策意见。起草了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并已正式印发。同时,积极引导县市区数字经济政策制订工作,目前临海市已出台了数字经济政策意见。三是加强产业引育。努力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积极推荐水晶光电、琦星电子、沪龙科技等3家企业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智慧督查企业;与宁波中之杰积极对接产业数字化转型,组织企业参加海尔 COSMOPlat行业赋能万里行台州站活动。

5.针对“‘亩均论英雄’较多注重指标提升,对C、D类企业改造提升效果不够明显,鞋业、塑模、橡胶制品等亩均税收偏低;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值,与杭州、宁波等地差距明显。”问题。

一是抓工作部署。7月29日专门召开“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半年度推进会,听取了各县(市、区)工作汇报;传达了巡察组指出的整改意见,对提高“亩均工作”的绩效进行充分讨论;就整改落实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C、D类企业,严格按照“三服务”精神,加强服务指导,加快低效企业的整治。二是抓行业试点。指导温岭鞋业、黄岩塑模、三门橡胶行业、天台汽车零部件制造业4个县域产业集群成功列入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省级分行业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全产业优化升级步伐,有效提高亩均税收。三是抓低效提升。对标杭州和宁波“亩均论英雄”实绩,力争缩小差距。督促相关数据应统尽统,加快低效企业整治,整体优化企业结构和质量,全面提升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到6月底,全市共完成低效企业整改提升606家;8月份,对部分县(市、区)规上企业土地数进行了进一步核实调整,并敦促各县(市、区)完成上一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四)关于“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本轮机构改革节能降耗工作职责已划归市发改委,我局积极主动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牵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做好“低散乱”整治工作,腾出用能空间。积极开展亩均评价,引导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倾斜。同时,做好清洁生产、工业节水、绿色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2019年一季度,我市规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6%。

三、在“机关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妈妈式服务不深入”方面

(一)关于“帮扶培育效果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存在‘中梗阻’现象,个别中层干部上下联络不通畅。市县联动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办法不多,如智能马桶关键组件依赖外购,后续发展受到制约。受发展空间限制,不少企业迁往外地,如医药化工企业在台州外发展的产值已超过台州本地。”问题。

一是切实强化干部担当作为。积极开展践行“五心”“妈妈式”服务大讨论,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组织学习《天渠》等描述担当作为好干部的电影、退役老兵胡兆富英雄事迹文章。在机关开展党员先锋指数测评等方式,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向各类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在中层干部中积极培树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企业培育处处长入选“台州市敢于担当好干部”。对当事人开展了教育谈话,局机关调整了中层干部,努力消除“中梗阻”现象。二是积极谋划集群发展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市县联动“八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电镀、铸造等基础性产业发展,以及医药医化、缝制设备等产业强链补链优链工作。启动了“好产品台州造”系列活动,召开了吉利汽车政府采购对接会、电线电缆电力设备企业与市县两级电业局对接会和星星冷链冰柜与台州各大酒店、商场、高校、医院对接会,接下来还将举办7场产业对接活动,深入推进泵与智能马桶产业的对接、智能装备企业与本土企业对接等,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三是推动智能马桶产业新发展。围绕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智能马桶产业链招商。编制了《智能马桶产业招商专班工作方案》;排摸筛选了国内智能马桶核心零部件优势企业名单实施精准招商。与深圳麦格米特、杭州新都达等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年底前有望与麦格米特签订框架协议。西马昆仑石材料缸体和欧路莎公司搪瓷替代材料等新材料研发和试生产正在加快推进。我市与南科大合作的智能马桶尿常规检测装置、除水垢用过滤装置两个项目已申报专利,拟在台州注册成立产业化公司具体负责实施。6月份组织了35家智能马桶相关企业赴浙大产学研对接,就大健康光谱检测、语音识别应用等领域进行合作洽谈。四是服务医药医化产业新腾飞。编制了《医药产业招商专班工作方案》和《台州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启动编制《台州市现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和产业规划引导。联化科技在临海医化园区获批705亩地,计划总投资52亿元,项目竣工投产后销售额为85亿元;华海药业也响应回归号召,放弃江苏200多亩地的项目建设,转而将项目资金投入到临海杜桥280亩地的特色原料药的建设中,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

2.针对“对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研究引导不够,我市小微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成长性却为全省倒数;对‘低散乱’现象偏重整治、关停,在企业集中入园、推动产业集聚升级上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立足产业链整治“低散乱”。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依法推进“低散乱”整治工作。上半年(季报)全市共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616家。大力推动县域产业强链优链补链工作,推动路桥区加快建设铸造园区,推动三门县大力引进培育橡塑产业上游企业,补齐产业链关键短板。二是盯牢“中小微”努力促提升。印发了《关于2019年上半年中小微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地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继续做好“小升规”企业培育库中481家入库培育企业监测分析和服务指导。继续做好1326家“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监测分析和服务指导。完成2019年省奖补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6万元下达工作。完成台州市实施“雏鹰行动”暨全市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干部培训,培训干部132人。组织开展了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和第三批“瞪羚企业”培育名单审核公示。三是咬定新目标建设小微园。起草了《台州市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工业园若干意见》,黄岩、临海、三门3地入选省第二批小微园建设提升公示名单,入选数量全省并列第1。组织开展向省里申报第一、二批小微企业园认定工作,完成第一批38个园区认定和第二批51个园区上报认定工作;完成全市首批星级园区试评定并向省里推荐6家园区申报首批四星级、五星级园区工作。

(二)关于“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专项资金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不够广泛。”等问题。

一是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在硬件平台上,开始启用新的业务支撑平台。在台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频道的首页窗口上,开发设立视频宣传窗口,播放各类涉企宣传视频。同时,设立企业讲堂栏目,新开设管理、礼仪、财税等各类企业培训课程,每月平均新上线20节以上培训视频。二是建立受理督办机制。《台州市96871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问题流转协调制度(试行)》于7月26日正式印发,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管。9月27日,我局与中国电信台州分公司就平台工作签订了合作协议;就平台历年来省拨和市拨经费开展了专项审查,并形成了审查报告;电信公司已对平台的收入和运营费用进行单独明细核算,实行专款专用。电信公司将把平台的收入、运营费用统计月报和年报报表定时报送我局审查。每年年末,由我局对平台下一年度预算计划表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每年将由我局和电信公司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平台全年运营费用进行专项审计。

2.针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一是健全机制理清层次。完善专项资金督查管理机制,提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的监管举措。二是查找原因逐项落实。对尚未完成的34个项目逐一查找原因进行分析,逐项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确保整改到位。目前,除义乌装备博览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个项目为省拨资金项目可予暂缓实施外,其余32个市级项目均已完成。三是补助贴息力求精准。2015、2017、2018年度均没有符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贴息)资金条件的项目,所以没有安排补助(贴息)。在安排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前,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如当年度有符合项目补助(贴息)条件的,再申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提高申报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三)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和落实墙改基金返退不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同推进,落实兑现。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问题进行调查,2017年市区共兑现补助104.4万元,其中集聚区兑现了39万元,黄岩区兑现了32.4万元,路桥区兑现了33万元。其他由于企业未向市局备案、未向区级申报以及不符合条件等原因,没有给予补助。今年9月23日,我局和市财政局修改并印发了《台州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今年9月24日,我局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分别向集聚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拨付奖励资金55万元、52万元、52万元、52万元;同时市财政局会同我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18—2019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分别向集聚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拨付奖补资金536万元、380万元、380万元、380万元。下阶段我们将积极宣贯新能源政策,努力推动补助资金的落实。二是即知即改,完成返退。经与市经合办核对,共有浙商回归项目47个(其中市本级项目4个)已于2017年6月份前已完成返退工作。三是发布公告,加快进度。在台州电视台和台州日报连续5天发布墙改基金清算公告。截至目前,共清退墙改专项基金16个项目,共计450万元。逾期未清算的,将会同财政部门将预缴的墙改基金上缴国库。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谈话,并引以为戒,在局机关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在“抓党建不够到位,未充分发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保障作用”方面

(一)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出台工作规则。出台了《台州市经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则共分六章30条,明确了市经信局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事项,并突出强调了需要提交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相关规定,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党组会议均邀请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监督指导。7月1日反馈会召开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研究人事相关事项4次,研究大额资金安排2次,均符合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三是切实加强政策学习。2015年市经信委内部竞争上岗选拔市先基办副科职位,当时党组研究设定条件为委内工作的事业人员,没有明确为委在编人员,局党组专门为此组织政策学习会,确保今后条件设置规范。

(二)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实施意见。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印发了《中共台州市经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等13条措施,并抓好督促检查落实。二是完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职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并对党小组重新进行了划分,党小组名单及时公布并张贴在公告栏,经常性开展党小组活动。今年以来,共召开党支部会议9次、党小组会议9次,通过党建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了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机关党建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8月30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均相互提出了批评意见。今后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将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互相表扬代替批评的现象。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完善工作制度。7月3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台州市经信局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于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请销假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人事任免均由党组会讨论研究,保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才能讨论,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党组及人事处研究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全程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回避。人事任命过程中,切实做好条件与程序的审核把关,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经同意后再正式发文任命。三是切实加强政策学习。2015年市经信委内部竞争上岗选拔市先基办副科职位,当时党组研究设定条件为委内工作的事业人员,没有明确为委在编人员,局党组专门为此组织政策学习会,确保今后条件设置规范。

五、在“执行纪律和制度规定不严,内部管理有缺位”方面

(一)关于“存在‘酒局’和违规经费开支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教育提醒。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谈话。2015年6月至9月的五次接待和用餐报销清单中烟酒1128元,已向个人收回并于今年7月份上缴国库。二是规范支出。严格规范费用支出,杜绝在下属单位和行业协会违规列支费用。三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入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报销审批,严格控制支出。今年以来,共发生“三公 ”经费公务接待支出20笔,实际发生额20233元,无超标准接待等现象。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对当事人开展了教育谈话,建立健全了信息考核制度,从2018年开始,已不再发放信息稿费,对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进行精神奖励。五是倡导厉行节约。加大局机关与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统一派遣车辆管理。目前,已通过市财政局办理了局机关与下属单位公务用车指标调剂相关手续,并引以为戒,杜绝局机关在下属单位列支公务用车经费。六是落实资金清退。在企业家协会兼职的秘书长已将违规领取的41250元补助金退回到市企业家协会账户。

(二)关于“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及物资采购方面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修订审核办法。重新印发《台州市经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台州市经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严格界定经信系统行政权力边界。三是加强采购监管。今年以来,共办理采购事项5项,涉及采购金额共计510.6万元,均严格执行台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调查。由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经过和当事人约谈、查阅资料,了解到2011年市经委党组已经就该问题作出过处理。2019年9月23日,局领导又对当事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强教育。局党组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相关纪律的通知》等党内法规文件,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监督检查。将禁止党员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和廉政约谈重要内容,有效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干预,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凡发现本单位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四)关于“对外投资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调查审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墙办占股被稀释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目前,已形成了《关于台州市墙体改革办公室在浙江德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情况的调查报告》(初稿),并通过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向德鑫公司发出查阅相关材料律师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收集查阅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等相关资料,为后续进一步查明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我们还将继续配合做好椒江区政府牵头的德鑫公司股份转让和转型重组相关工作。二是依法开展清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9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受理了台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台州市小微企业辅导中心)对台州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10清申4号)。下阶段,我局将加大处置力度,积极推动依法清算。三是办理资产移交。与投资各方进行了主动沟通,加快台州闲置设备超储积压物资交易市场清算进度。7月份,已与市国资委就设备管理协会国有资产移交办理程序进行了沟通,目前正在等待市国资委答复。7月份已完成协会的社团法人证书、公章等相关证章集中入库保管。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密切结合经信部门本职工作,继续认真落实好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入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全力推进“制造之都”建设,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一是继续抓好责任落实。继续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指挥,牵头抓总;局党组经常性听取巡察整改情况相关工作后续进展情况汇报,加强督促和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各行政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对一些个性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同时,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继续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对一些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背后根源,通过建章立制,扎细扎实扎好制度的篱笆。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借鉴巡察工作经验,每年选择部分处室和单位、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督查。深入了解被督查人在履行“一岗双责”、日常管理和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严格督促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现象,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层层传导的良好局面。同时,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全力打造经信铁军,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来检验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制造之都”和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0751;邮政信箱:台州市行政大楼349室,邮编:318000,邮箱:3737079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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