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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福溪街道:三步走提高实名举报满意率
发布日期:2018-03-15 09:40 信息来源:台州市纪委办公室 信息作者:福溪街道纪工委

去年以来,天台县福溪街道三步走,努力提高信访人对纪工委调查工作满意率和反馈结果满意率。

一、严格信访问题受理。认真分析信访举报内容,厘清问题线索,坚持做好公开接访工作,坚持纪工委副书记亲自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在调查核实后当面答复信访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内的,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对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告诉上访人相关的管辖部门并帮其联系转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升初信初访群众的满意率。

二、强化信访监督查办。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一般问题要求在10日内完成初核,较复杂问题在15日内完成初核,重要复杂问题在30日内完成初核,若遇特殊情况需上报县纪委批准,适当延长初核期限。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紧急、线索清楚的初信初访,按规定程序直查快办。对各类信访问题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信访信息分析机制,认真总结其问题的重点,从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形成工作指导意见,更快更好的解决类似的信访问题。针对重复反映的问题或者反映多次的类似问题,进行梳理讨论,寻找问题规矩,增强工作实效性,最终达到提升群众满意的作用。

三、规范信访反馈形式。街道对实名信访反馈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彻底解决信访件反馈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按照“谁主办、谁回复”的原则,所有问题都严格按时完成初核,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待查明后迅速予以反馈。彻底消除信访人对街道纪工委“搁置不办”的误解,提升群众的信任度,更好的消除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