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红线 守底线 远离高压线 ---严禁“酒局”“牌局”十不准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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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刚过,在区地税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椒北分局又集中学习了“严禁酒局牌局十不准”文件(以下简称“新十不准”),我认真读原文、学原文、尽量深入理解原文的学习思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当前党建工作背景和党的纪律规矩进行了分析梳理,有以下几方面感想。 一、清醒认识,把握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以前未有过的高压态势正风肃纪,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作风建设有了长足的进展。在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大上,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出了“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提出了“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新年伊始,市,区纪委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针对“酒局、牌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区纪委第八纪检对区地税局进行了专项布署,这一系列动作,不单单体现了上级党委深入落实全面从治党主体责任,更是上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表现。由此看来,无论是以往还是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对作风建设的关注一直没有减弱,对作风建设的要求也没有降低。作为一名基层分局党务工作者,我清醒的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将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工作。大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并不是流于形式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铁的纪律。把握好“十不准”的根本意义。 二、严格落实,遵守具体要求 “十不准”以“酒局、牌局”这两个党员干部容易忽视的风险源为切入点,重点强调“八小时”内外,深入浅出地列出了一份“诚意满满”的负面清单,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工作之余,与两三好友、三五同事小酌几杯,放松心态、调剂生活;逢年过节与一众亲友打牌娱乐,活跃气氛、促进沟通,这并无可厚非。关键在于“酒局、牌局”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用的什么钱,参与的都有谁。酒局也好,牌局也罢,“八小时”以内的都不能参加,在农家乐、休闲会所的不能参加,用公款或者特定关系人埋单的也不能参加,涉及赌博、色情的更不能参加。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减少应酬,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学习充电、消化政策,多系统思考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远离那些庸俗的东西”。我认为,作为党员干部就应该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自觉远离“酒局、牌局”,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把业余时间用在学习上,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即便是参加其他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或者自费餐叙也应注意形象,区分场合、把握分寸,做到不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更不能酒后驾车、酒后滋事。在此基础上,我们更要打消侥幸之心、观望之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区局的要求上来,秉承着对党忠诚、对单位负责、对自己和同事负责,牢记群众嘱托的理念,从严着手,从实着力,积极开展同级监督、互相提醒,敢于直指矛盾,敢于直面问题,深入落实好“十不准”的具体要求。 三、借鉴传统智慧,形成抵制酒局牌局的自觉 不妨借用传统文化上的一些知识,来分析酒局和牌局的一些心理层面,人与生俱来有贪瞋痴三毒,酒属于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中的味尘,人体对应的是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中的舌根,根尘相对,便有五蕴,人天生有离苦得乐的本性,把六根的快乐作为自己的快乐,喜欢喝酒的人会产生一种五蕴(大家比较熟悉的《心经》中谓五蕴皆空,色,受,想,行,识)中快乐的受蕴,触发寻思占有它的欲望的想蕴,与原本意识中存储的酒的美妙的记忆(识蕴)相交融,再进而激发付诸实践行动(行蕴),于是欣然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实为贪着这个自己认为美妙的醉酒时的受的感觉,而手不释杯,不觉而醉,若在兴头时,旁人不让他喝,往往脸上会现出不高兴的样子,我还能喝,我没有醉,这便是瞋恨心的表现,总的来说这种以苦为乐,醉不知醉的根子在于痴(无明愚痴),而喝酒又增加了这种痴的习气和力量,却不知这种所谓欢乐的受是虚幻不实的,过后便有喝醉带来的苦的感觉。酒局中有时高兴,不知不觉中己喝高,失去定力,虽然有些酒局不是感受上的快乐而是一种人情,交际层面。牌局大多与赌有关,用打牌方式来转移金钱利益,老百姓谓十赌九空,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必有输有赢,其中若涉及利益输送等因素导致今后执法不严,势必影响政府形象,其本质仍与贪有关,把不属于自己劳动成果的东西用打牌方式获得,虽然也有纯粹娱乐的,在此另当别论。对治贪瞋痴三毒最有效的方法为戒定慧,"新十不准"为纪律为戒,认识到酒局,牌局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慧,个人加强自身修养为定。 四、举一反三,强化廉洁自律,加强定力修为 “新十不准”的具体要求,其实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应该以落实“新十不准”为契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加强作风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具体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慎权利。这里的“利”是利益的利,在工作中面对这样那样的利益诱惑,都面临着权利支配与使用的抉择。所以,我们应该把握好舍与得的关系,不要被小恩小惠和眼前之利蒙蔽了双眼以至迷失了方向。作为党的干部,要摆正组织和个体的关系,有一颗忠诚之心,更要有一颗感恩之心,认清肩上所担的责任。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事业,不要在付出与回报之间失于平衡,辜负组织和群众的重托。 二是慎言行。这里的慎言慎行不是指在具体工作中做官摆谱,惜字如金,脱离群众,而是作为党员干部,群众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正能量的传播,特别是困难面前,应该讲正义、正视听,不散布负面言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不要因为说话不负责任,传播小道消息影响同志团结,甚至引起猜忌怀疑敌对,要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理解,营造和谐团结的氛围。在行为举止上,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对待自己的标准要高于过去,高于群众,树立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待人接物要彬彬有礼,面对群众,纳税人要谦和热情,特别是处理矛盾和摩擦,要保持足够的克制体现应有的气度和境界,讲究诚信,树立威信,维护公信,真正起到模范作用。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古人有云酒后乱性,翻开历史多少人物酒后失事酿成悲剧,不可不慎。酒局,牌局中人多复杂,往往无意间妄言妄语失国家,单位之密。 三是要慎微慎独。慎微绝不是意味着胆小怕事,畏首畏尾,而是强调工作中要注意小事小节,是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一种表现,是一名党员干部精益求精、政治成熟的表现。有些人认为自己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和地位,就可以心存侥幸,只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们并没有认识到,大错和小错之间并没有一条明确的鸿沟,以至于由小错误的量变引发了大错误。同时,很多党员干部在受到监督时都能注意自己的行为,可一但缺乏监督就容易滋生贪念,容易导致自我膨胀和独断专行,甚至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所以,无论何时何地,身处何种岗位,只有慎独方能独善其身,心不外驰,不追求身外的六尘境界,往内寻求,回光返照,原来心的寂静处一片美好,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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