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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沙门镇“四个法”加强村监会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7-06-30 15:34 信息来源:玉环市沙门镇

一是清单法,明职责。推行村监会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村监会在决策程序、村务公开、工程项目、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收支票据、资产资源、合同履约、印章印鉴、干部廉政等十方面监督内容,建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工作报告、考核考评、工作台帐、申诉救济七个制度,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二是阵地法,配硬件。将监委会成员照片、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进行上墙公开,统一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与两委会牌子统一外挂,制作下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要求在监督过程中进行确认,统一印制台帐记录本,实施监督过程的记录归档,确保做到监督有制度、办公有场地、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公章、工作有记录。

三是互动法,提素质。采取实地参观、现场学习、点评交流、微信发布、编发违纪案例等方式,不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村监会成员履职能力。同时,将监委会成员培训结合进镇党委政府培训计划内,加强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农村政策、村级财务等方面知识培训,拓展监委会成员知识面,提高素质。

四是点评法,看实绩。对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季度评定,通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述职评议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按累计积分值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村监会主任报酬数额,对评议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谈话戒勉,及时指出缺点和不足,限期整改;对评议考核为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监会成员,除依法予以调整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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