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在行动之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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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第一轮巡察安排 一、巡察单位:市商务局、市水库移民局、市农林局、市妇联、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建设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 二、巡查时间:4月至5月第一批巡察,6月至7月第二批巡察,8月至9月进行“回头看”。 三、巡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党委(党组)是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等。 (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 1.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党性原则; 2.有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情况; 3.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存在执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 (三)组织纪律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不正之风; 2.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包括“三重一大”事项中,是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是否公开,是否存在独断专行等问题; 3.是否存在执行力不强、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相互推诿、不承担责任、搞自由主义等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到企业或协会等社会组织兼职(任职)及领取报酬等问题; 5.个人重大事项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 (四)廉洁纪律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搞利益交换、利益输送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理财等问题; 3.是否存在其他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五)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推责不为、拖拉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中梗阻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重大项目进展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及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年货节礼、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入私人会所、参加“酒局”“牌局”、多占住房或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 3.是否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执行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规定不严格等问题; 4.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执行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特别是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行使,有无存在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 6.国有企业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职务消费规定的情况。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相关巡察组反映:
举报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书面材料请投意见箱(设在被巡察单位)或送各巡察组办公室。 温岭市第一轮巡察安排 一、巡察单位(第一批): 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岭市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温岭市农林局、温岭市文广新局、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巡察时间: 市纪委党风廉政第一巡察组于5月19日进驻市建设规划局 市纪委党风廉政第三巡察组于5月27日进驻市农林局 市纪委党风廉政第四巡察组于5月27日进驻市文广新局 市纪委党风廉政第五巡察组于5月31日进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纪委党风廉政第二巡查组于6月1日进驻市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巡察时间为期一个月) 三、巡察重点: 对巡察单位近三年来的有关情况进行巡察。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以及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审批事项制度等情况; (五)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岭市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温岭市农林局、温岭市文广新局、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相关巡察组反映:
玉环市第一轮巡察安排 一、巡察对象:市级部门13家(市农办、市档案局、市司法局、市委老干部局、市编委办、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农业局),下属单位6家(城建集团、道路运输局、公安局新城所、楚门交警中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 二、巡察安排:上半年由各个纪检组牵头,已启动并要求在7月份前完成7家市级部门、3家下属单位的巡察。下半年采取交叉巡察、组团巡察等方式,对剩余的6家市级部门及3家下属单位的巡察。 三、巡察重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等情况;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等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以及“正风肃纪”活动等情况; 4.领导干部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要求、民主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采购、人事、行政审批)等情况; 5.财务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大型设备购置、服务购买、物资采购管理执行等情况; 6.规范权力运行情况,主要为机构编制审核管理、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工作、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总量控制等; 7.“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8.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等情况; 9.其他需要监督巡察的情况。 天台县第二轮巡察安排 一、巡察单位:天台泳溪乡、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林特局; 二、巡察时间:天台县委第三巡察组将于6月9日进驻县文广新局,县委第一、第二、第四巡察组将于6月12日分别进驻泳溪乡、县司法局、县林特局,开展巡察工作,为期约一个月。 三、巡察重点:此次巡察主要对上述四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四、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相关巡察组反映:
举报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书面材料请投意见箱(设在被巡察单位)或送各巡察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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