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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借助科技手段实现主体责任过程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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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15 10:07 |
信息来源:玉环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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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玉环市纪委立足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研发主体责任全程履职跟踪监督系统,把制度规定固化为计算机程序,推行“科技+制度”监督模式,实现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过程化。主要做法是: 一是打造“大数据”,实现清单化定责。一是增设系统模块。分析总结2014年自行开发的“三重一大”电子监管系统平台存在的覆盖面不广、实用性不足等实际问题,进一步整合系统模块内容,重新调整为基础档案模块、主体责任模块、廉政项目模块、三色预警模块、考核评价模块、通知通告模块等6大块内容27块子项目,目前全市40多个市级部门、11个乡镇街道已完成资料上报,构建涵盖主体责任全部内容的“大数据”。二是细化责任要素。按照“可量可抓可考”的标准,参照2016年制定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清单》文件要求,将履职清单内容融入系统的设计运行,逐条细化党委(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将主体责任内容分解为直观量化的具体工作事项,落实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逐一细化履责要素和工作要求,确保履责的可操作性。三是拓宽数据功能。不断强化数据的应用,系统自动对导入数据进行管理汇总、统计分析、一键查询,满足各层级应用人员的工作需要。如“三公”经费子项目中,通过“三公数据-一键导入-系统分析-使用分析报告”的工作方式,轻松点击分析按钮,即可得到较为详细的监督单位“三公”经费分析报告,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失误率。 二是打造“全智能”,实现痕迹化履责。一是突出“时间效益”。通过系统,主体责任单位可以足不出户进行电子化信息实时传递,避免多次跑路、报送资料,大大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同时,纪检监督单位可以凭借自己的系统管理者权限,根据系统记录的更新时间查看履责纪实的及时性,摆脱了以往大量查看纸质报表、台账资料等机械性工作束缚,有效解决了纪检监督单位“一对多”监督失衡的问题。二是突出“图文结合”。坚持全过程纪实、全覆盖填报、全方位管理,对每一项履责内容进行分版块记录,将听取工作汇报、约谈提醒、专题调研等具体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形成文字或图像输入系统。如“主体责任”模块中不仅明确上报事项的分类和内容,同时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决策依据并上传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图片证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如“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时,需要附上相应的班子会议记录、决策论证资料、招投标文件等,确保有痕迹、有支撑。三是突出“风险项目”。要求结合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经济审计等专项工作发现反馈的问题,梳理其中风险系数高、易出现权力寻租的问题,成为当年度重点廉政风险项目,进行重点过程防控。例如,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将去年部门巡察发现市台办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市港航分局驾驶员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全部列入2017年度廉政风险项目,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重点廉政风险项目管控有力。 三是打造“云分析”,实现全程化督责。一是点评式督责。对实施履责情况实时监控,通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联审的方式,检验对应乡镇(街道)或者市级部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要求每个单位的纪委书记或派驻纪检组长除了要对履责情况真实性把关外,还要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点评,加大内部横向比较,对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一岗双责”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进行内部推广交流;对落实主体责任缓慢、工作不力、效果不明的,进行跟踪督查指导,着力激发履责的“鲶鱼效应”。二是联动式考责。大力推进主体责任全过程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配套制定了季度检查制度、任务督办制度,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向联动”考核办法,加强实地检查与网络监督“双管齐下”,抽查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双向检查,针对可能存在的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情况进行由检查组填写检查评语,并作为年度主体责任履责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预警式问责。系统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设置了自动点亮黄、橙、红灯提醒,实现节点倒逼、限时预警。在规定时限前一周仍未履责,亮黄灯提醒;收到黄色预警后,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或干部职工违反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明文禁止规定,直接亮橙灯进行警告;超过规定时限仍未履责,或对下属错误行为进行掩盖袒护、隐瞒不报等,直接亮红灯警示。一旦亮橙灯或红灯,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就会被约谈提醒;严重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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