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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日报: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7-04-28 08:32 信息来源:台州日报

“五一”、端午假期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7日,市纪委通报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3年,该就业处截留招生考试报名费用于公款送礼等,并违规组织考察旅游。2016年9月,招生就业处原处长林才溪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陈永献违规收受礼品礼卡问题。2013年至2014年,陈永献多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卡等。2017年4月,陈永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岩区公路管理局原副局长王冬春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9月至11月,王冬春两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在酒后造成不良影响。该局局长李保林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同时曾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6年12月,王冬春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李保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玉环苔山塘文旦联营基地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7月,该基地以“七一”党员活动的名义,组织单位党员外出旅游。2017年4月,该基地党总支委员、机关支部书记狄根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仙居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林江武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4年,林江武在担任南峰街道司法所所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礼品,致使多名矫正对象长期脱离监管。2016年10月,林江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年11月,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陈卫军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8月至11月,陈卫军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并收受礼品。陈卫军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1月,陈卫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免去大队长职务。

7.路桥区金清镇九份村党支部原书记吴青文违规接受有偿陪侍娱乐活动问题。2014年7月,吴青文受朋友赵某邀请到路桥一KTV接受有偿陪侍唱歌,费用由赵某支付。2017年3月,吴青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临海市河头镇百步村违规送礼、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3年8月,该村违规购买土特产送礼;同年11月,以误工补贴名义向9名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2017年3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梁光良、村委会原主任梁天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温岭市太平街道肖泉村原部分村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肖泉村原部分村干部以办理村务、管理村办市场名义,多次违规吃喝、用烟。2017年3月,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志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原主任蔡春富(非党)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戴海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村党支部原委员、村监会原主任陈冬福,前任村委会主任程福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天台县平桥镇伍东村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该村违规向本村党员发放补贴,违规用集体资金报销香烟、吃请、礼金等费用。2016年12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水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严纠“四风”。上述党员、干部无视中央三令五申,有的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有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有的违规吃喝,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把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要严肃问责,一级抓一级,倒逼责任落实,激发担当精神。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紧盯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重要节点都要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强化“不敢”氛围,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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