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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纪委加强廉政约谈“三化”管理推动党员干部拒腐防变
发布日期:2017-04-27 09:14 信息来源:椒江区纪委

近年来,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加强廉政约谈“三化”管理,坚持常态化开展、规范化实施、效果化运用,着力从小处入手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6年共开展廉政约谈1018人次,其中工作提示约谈962人次,警示提醒约谈56人次,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0余起。

一、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廉政约谈常态化。一是抓宣传,提高认识。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和学习会,以及整合报刊、网络、电视、广播、手机客户端等媒体资源,及时准确宣传报道干部约谈的政策导向以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约谈、积极对待约谈、主动支持约谈,凝聚推动廉政约谈工作的声势和合力。 二是抓示范,压实责任。建立廉政约谈责任制,采取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约谈、班子成员对分管线负责人进行约谈、部门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的方式,层层传递压力,使广大干部职工任何时候都保持敬畏之心,努力做到慎独慎微,让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入心入脑。 三是抓新人,逢提必谈。针对新提拔的干部,都要由纪检监察组织对其进行廉洁谈话,提醒和要求他们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通过开展廉洁谈话,进一步洁净“新人”意识,切实把好新人廉政教育关,确保不越红线。四是抓苗头,及时谈心。对干部职工有反映或者组织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开展警示谈话。以党性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直指问题,提醒教育,通过约谈抓早抓小、规范行为,达到督促指导、沟通工作、提醒警示、交流思想、化解心结、增进理解的目的。

二、明确程序标准,推动廉政约谈规范化。一是明确谈话形式。工作提示约谈由约谈人根据实际需要,视情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由约谈人根据了解掌握情况实施,或由纪检监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向约谈人提出建议后实施。二是注重谈话方式。坚持指出问题和责成说明相结合,既指出存在的问题,又要求约谈对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或解释;坚持沟通思想与提出要求相结合,既讲明政策规定,又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既坚持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又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体现组织关心。三是建立廉政约谈档案管理制度。廉政约谈记录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实行一次一记录,规范填写约谈记录表,其中警示提醒约谈需要签字背书。区管领导干部开展廉政约谈的记录由各镇(街道)纪(工)委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存档管理,其中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政约谈记录,每月一次报送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管理。四是实行廉政约谈情况月报制度。各单位廉政约谈情况由镇(街道)纪(工)委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汇总后,每月报送《椒江区廉政约谈情况统计表》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强化结果运用,突出廉政约谈效果化。一是注重问题整改。对警示提醒约谈指出的问题,要求约谈对象于约谈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约谈人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以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约谈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二是严肃追究问责。对约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台账制度,实施限期整改、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约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存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廉政约谈情况纳入镇街道、区级机关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椒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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