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一岗双责”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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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三门县把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着力点,不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要求,不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要求,努力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该县亭旁镇枧头村有一片85亩养殖塘,前几年都是村干部以每年800元一亩地价格承包给个人,效益低而且程序不透明,针对群众反映,负责联系枧头村的乡镇干部立刻召集枧头村“两委”干部,分析此类事件在党风廉政事件中的负面影响,并建议村里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找我们谈话后,我们知道了有这么一个平台,以后都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招标。”该村村委会主任邵全康在接受该镇副镇长廉政谈话后表示。最终枧头村的养殖塘通过竞标,以每年2500元一亩地价格成交,5年承包款106万元,同比增加了60多万元集体收入,这一做法既增加了村里收入,又杜绝了村务腐败现象的发生。 乡镇干部之所以如此关注村里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因为一份“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去年以来,三门县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梳理制定出岗位业务权力清单、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三张清单。 “我们根据每个班子领导的岗位职责,厘清了相对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清单,并且把它具体化、细化,非常地具有操作性,同时我们还明确了日常、每月、每季、每年的目标任务,如班子成员对科室主任审批的重点事项,要每季抽查3—5项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了解群众满意度、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该县亭旁镇党委副书记梅方展介绍说。 与此同时,三门县还定期召开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围绕“一岗双责”履行情况,通过现场汇报、当面点评、书面反馈、整改落实等环节,不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要求,逐步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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