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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黄岩、路桥、温岭四个区市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9-23 14:47 信息来源:市委巡视联络办公室 信息作者:admin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41229日至2015130日对椒江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工作。2015624日,省委巡视组向椒江区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从严抓紧抓实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椒江区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始终把整改行动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区委成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整改小组由区委书记陈祥荣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林金荣,区委副书记王国平任副组长,区委常委及区政府副区长为小组成员。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出台了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12项整改行动,每项整改行动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具体整改。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实行挂牌销号。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挂牌销号制度,严格按照整改行动方案,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治本断根的韧劲推进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各责任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区委分别于84日、812日和821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和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会,督查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破解,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注重点面结合,强化成果拓展。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注重深究根源,举一反三,以重点问题的解决来带动面上工作的推进,以共性问题的解决来推动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作风转变持续深入,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

对省委巡视组在区本级巡视期间转交的31件信访件,区委已分三批进行梳理交办,目前已基本办结。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区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33件,同比上升137.5%;立案132件,同比上升221.9%,其中涉及科级干部案件5件、同比上升25%;结案88件,处分87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

二、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从严落实12项整改行动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家属亲属经商办企业、存在潜在利益冲突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清理。今年4月,下发《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清查区管领导干部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3大类11项内容。全区共有670名区管干部上报自查表,并签订承诺书。7月份,对少数领导干部家属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再次清理,重点核查领导干部家属亲属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潜在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活动等情况。对清理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注重日常教育和干预提醒教育结合,将严禁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等规定纳入区管干部廉政知识考试题库,并作为新上岗区管干部任前考廉的必考内容,今年以来已开展任前考廉2次。将严禁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作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的廉情干预内容,定期发送廉政短信进行干预提醒。三是进一步严明纪律。健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严明“六个不准”和“三报告、三回避”等有关纪律规定,对利用手中的职权为家属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的领导干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关于临时指挥部设置过多过滥、监管缺失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摸。区委高度重视临时指挥部撤销问题,早于20134月就着手开展第一轮临时指挥部的清理规范工作,明确对全区在设的122个临时指挥部撤销52个。今年3月份又启动“回头看”工作,实施第二轮清理。二是严格清理。针对指挥部撤销程序性问题,制定出台《关于椒江区临时指挥部清理有关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涉及财务清算、资产移交等几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意见,确保各责任单位按规定落实。针对“老大难”的历史性遗留问题,于今年5-7月份对各指挥部进行摸排对接,梳理出工程决算、扫尾交接、土地规划等8大类共计47个清理遗留问题,目前正在对临时指挥部后续遗留问题逐个进行协调,明确处置方案,落实责任主体。85日,开展了二轮指挥部清理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于第一轮25个未清理到位的指挥部,目前已全部撤销到位,个别遗留问题到年底前全部处理完毕。三是完善制度。加强建章立制,切实消除廉政隐患。此次印发的《关于印发<椒江区临时指挥部第二轮清理方案>的通知》,除对临时指挥部分类清理提出具体要求外,对临时指挥部的规范设置也作了明确。另外,《关于椒江区临时指挥部清理有关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还对暂予保留指挥部涉及账户设立、会计核算、征地款拨付、指挥部管理费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对禁止违规领取津补贴、严守“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情况,出台《椒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及临时指挥部管理规定的通知》、《椒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系统化监管,进一步扩大工程指挥部审计覆盖面。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隐患整改行动,对各指挥部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指挥部管理费支出等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单位限期全面整改,并要求主要领导签字背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隐患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区委专题召开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出台《椒江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隐患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核查清理、规范制度等整改行动。针对十一塘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对有关违规问题进行了相应处理。区纪委已对十一塘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进行了诫勉谈话。一是关于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主要考虑到时间紧急,工程作业复杂,为保障十一塘工程当年的度汛安全,采取直接发包形式。今后将严格管理,对于电力、给排水等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尽可能避免直接发包行为,对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直接发包后将严格管理,杜绝廉政隐患问题。二是关于违规转分包问题。目前对存在违规分包行为的两家公司,根据管理权限,已报请市水利局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三是关于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工程问题。目前,已要求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每起违规处2万元罚款。四是关于多计工程量超付工程款问题。经查明,属于提前支付,但未造成多付。五是关于签订阴阳合同问题。区委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出台相关制度,杜绝“阴阳合同”,严控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规违纪现象。

(四)关于土地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土地信访调处和信息预警。土地信访问题主要涉及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不到位、村民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和借土地问题解决其他诉求等几方面因素。对此,区政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经常性分析排查集体上访苗头,进行一月一排摸一上报,并实施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开展“阳光征地”,通过政府网站和各街道、村级公告栏公开征地拆迁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实物指标、补偿安置结果等。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听证会,避免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案,做好土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逐步化解土地领域各类信访积案。二是加强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巡视反馈的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问题,已对相关企业多次进行电话催缴,并于2014710日发送《催缴土地出让金通知》,进行书面催缴。目前,已启动土地收回程序。巡视反馈的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分类处置。三是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巡视反馈的收储土地被民营企业无偿占用问题,经查实,确有两家企业存在拖延不交现象,现已补缴全部租金。巡视反馈的政府已收回的土地,土地证仍被民营企业用于贷款抵押问题,目前已注销抵押登记和土地登记。四是整改已支付拆迁补偿未及时注销土地证问题。经查实,目前所涉企业土地使用产权已明确归区政府所有,后续相关诉讼在依法进行中。五是补收土地契税。巡视反馈的有的违规招拍挂出让土地,欠缴契税问题。目前已责令所涉企业限期缴纳,并将于明年4月份清缴完毕。六是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逐一梳理涉及违规招拍挂的出让地块,对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台州)有限公司、椒江区商会、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银泰置地商业有限公司、椒江工业品公司等企业竞得的地块,仔细核实地块挂牌起始价、报名条件、报名范围等内容。这些地块挂牌出让底价依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高于基准地价。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出让地块时,杜绝设定任何具有排他性的前置条件,严格规范挂牌出让底价确认程序,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五)关于村级腐败较为严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严厉依法查处“村官”腐败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村级腐败较为严重的问题,我区开展了农村涉纪信访“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一批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截留套取涉农资金、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失职渎职和村级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共查处村官72人,追究刑事责任19人,挽回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二是深入开展“打霸拔钉清障护航”专项行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线索联排、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办案协作、专案经营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村梗地霸违法犯罪情况摸底工作,破获村(社区)干部涉嫌犯罪案件7起。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营环境的不法行为,坚持源头防范、联合执法齐头并进,不断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承诺和社会监督的市场监督体系,逐步完善了保障重大项目推进、维护重点市场重点行业经营秩序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开展全区村级“三资”管理检查,继今年2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之后,于7月再次对全区村级“三资”管理现状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查摸底,发出整改意见书9份,提出整改意见57条。针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椒江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三年轮审”力度,今年共安排91个村进行轮审,目前已完成56个村的审计。全面开展村级银行存款账户专项清理整顿,截止810日,已清理到位70个村级违规账户。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村级“三资”管理六项核心制度,强化对各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开展街道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村级“三资”实行网络化管理,财务实行定期逐笔逐项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民主理财,全程参与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四是继续深化“廉洁村”创建活动。先后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六责”的通知》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制度》,编制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和工作流程。坚持以落实“六项核心制度”为重点,加强“三资两重”监管,深入开展“晒廉月”活动,加大对村级“三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村监会“九清单”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已对3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村监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2名村监会主任实施诫勉谈话。

(六)关于违规接待和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审计。巡视反馈的2014年我区共抽查46家单位,发现仍有单位在节假日违规发放各种福利问题。目前,已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20151月至4月,我区又抽取了43家预算单位,对2014年度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2014年“三公经费”降幅16.05%,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支出总体控制成效明显。二是开展“三公”消费监督检查。开展发票倒查,通过税务机票系统,调取各餐饮企业、超市、娱乐场所发票使用记录,共发现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线索12件。巡视反馈的洪家场浦排涝调蓄工程指挥部同城接待问题,区纪委进行了调查处理。今后将以此为戒,加强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1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处理58人,其中立案查处23人,诫勉谈话12人,通报批评19人,辞退4人。

(七)关于公车超编超标、违规占用车辆、超面积用房等没有清理到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公务用车违规购置使用整改落实。7月上、中旬,对全区公务用车购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全面清理。巡视反馈的区水利局、海门街道、区交通局等少数单位和领导违规购置、借用车辆问题,已分类予以处置:其中,借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的,已责令相关单位清退返还;租用企业的车辆,已提前中止租用;挂靠企业购置的车辆,已全部收回并将产权转入区国资公司,目前正按有关程序办理之中。同时,对原海门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二是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面积问题。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并落实超标办公室的整改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坚持“双控原则”,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采取调换、合用的方式解决,必须采用工程改造的个别办公室须报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我区多次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督查,从目前督查情况看,各单位都能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完成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全区参加此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单位共有93家,据统计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84256.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为35367.39平方米,应清理整改的办公用房面积8794.06平方米,已清理整改的办公用房面积8794.06平方米,已腾空办公用房面积13855.27平方米。其中区交通运输局腾退办公用房756平方米已调剂给下属区公路局使用;区国土分局腾退850平方米已调剂给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使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腾空807平方米,现准备移交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剂使用。巡视反馈的截至20149月底仍有5230.1平方米超标准用房没有整改到位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巡视反馈的区商务局局领导办公用房超面积、办公家俱采购严重超标问题,目前,办公用房已整改到位,超标的家俱已退还,区委对区商务局局长予以免职调离。

(八)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清理和规范文件简报。相继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各类简报的通知》,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文件篇幅和文件审批报批程序,明确10类文件不由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府办发文。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府办制发的文件同比减少25%。清理减少各类简报刊物,该停的停,该并的并。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属各部门只保留1种简报,保留的简报,每月不超过2期,每期1000字以内,同比减少15%。二是规范会议,开展会议专项清理。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规模和会期,切实减少参会人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建立每周三天“无会日”制度,无特殊情况每周一至周三不安排全区性会议。严肃会风会纪,按照“谁参会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参会人员要承担起本单位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直接责任。通过专项清理,各级领导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服务群众、真抓实干、克难攻坚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同比减少15%

(九)关于工作不平衡、“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执行力层层递减等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区委深入剖析和查找原因,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逐项分解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从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对党委14项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纪委7项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探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六责”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指导。同时做到“四个亲自”、“五个带头”,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今年以来,对区直12个重点部门和11个镇街道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和听取专题汇报,向22个单位发出《落实主体责任建议书》,就存在的51个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十)关于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个别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已于去年完成了对姚仙聪“带病提拔”问题的倒查,今年7月又对童建国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倒查。从目前调查情况看,两位提拔对象任用前都未接到他们后来被查处的相关违法违纪情况的举报反映。在这两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尽管执行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但考察、征求意见中未能发现其违法违纪行为,对此,区委区政府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制度化。深入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操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选人用人问责,按照干部工作纪实有关要求,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健全干部文书档案,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认真把好干部“入口关”,综合分析年度考核、专项考察和平时了解情况,在充分酝酿后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开展拟提拔干部廉情专项考察,深入了解拟提拔干部廉政情况。认真听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和相关纪检组织的意见,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严格执行拟提拔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仔细审核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今年1名干部因档案信息存疑没有上会。四是认真做好拟提拔任用人选问题反映的查核工作。今年7月,召开全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研究完善《椒江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强对拟提拔人选的廉政审核,对有问题反映的从严把关,有1名干部根据纪委的反馈意见暂缓使用。充分利用来信来访、12380热线、12380邮箱、12380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打造全覆盖的群众监督网络,对考察、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按规定认真开展调查核实。

(十一)关于干部职数和人事编制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整改干部超职数配备。目前已按计划整改消化正科级干部18名、副科级干部19名。巡视反馈的少数单位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近期将结合干部调整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进行整改消化,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干部合理配置。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考录、转任用编计划前置审批制度,把好用编计划审核关。同时,加强编制使用管理,引导各单位空编使用向考录倾斜。三是推进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健全镇街道、区直部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8月份开始启动实施了中层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内部轮岗工作的指导,规范机关中层干部任免报批,尽量减少人员混岗现象。

(十二)关于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效。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区委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区级领导班子成员积极跟进,围绕重点工作、干部作风、队伍建设,分别到联系单位上专题党课,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会,每一位区级领导作主题发言,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学促学作用。区领导按照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检查,落实好廉洁从政有关要求。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抓基层党建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蹲点调研、入户走访等形式,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帮助研判工作现状,指出存在问题,引导基层干部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加大机关效能检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落实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任职谈话等工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7月份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考核相对靠后的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工作。重点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认真实施党委(党组)书记任前经济责任、履行用人职责“两告知”和离任“人、财、物三交接三监督”,今年以来,向17名领导干部送达任前告知书,对12名党委(党组)书记开展离任检查。针对部分退二线干部上班不正常问题,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将退二线干部年度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奖惩重要依据。巡视反馈的个别干部因作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区委已免去两位当事人的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巡视反馈的个别乡镇主要领导上班经常不在岗问题。目前,区委主要领导已对大陈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撤销大陈镇未经审批自行设置的“大陈镇椒江办事处”。

经过两个月工作,椒江的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一些复杂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仍需长远考虑、健全机制、常抓不懈。下阶段,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着力增强从严管党治党意识,紧盯目标、落实责任、从严标准、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抓不放,一抓到底。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改,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成果,深入持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830040;邮寄地址: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府大院椒江区纪委信访室,邮编:318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椒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jqxfjb@163.com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

2015年9月16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部署,2015310日至4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黄岩区进行了巡视。625日,省委巡视组向黄岩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黄岩区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整改,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果落实到推进黄岩又好又快发展上来。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区委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题召开两次区委书记办公会议、两次区委常委会和全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深刻剖析存在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抓好整改,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二是组织上领导到位。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牵头,区委办、区府办、纪委、组织等部门“一把手”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形成了抓整改、促提高的整体合力。三是整改上务求实效。把巡视反馈的4方面、18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细化和责任分解,制定《黄岩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26项具体整改任务,并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要求,并与12个整改任务牵头单位负责人在整改任务书上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强化担当,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四是整改中督促落实。牵头领导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进度。同时,纪委每周对整改项目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五是不断完善机制。通过此次具体问题的整改,对面上工作做了一次全面排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廉政防范过程中容易疏忽的风险点,着手建立了一批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堵塞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存在的漏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和办法,全力营造好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通过整改,我区共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9项。

同时,对省委巡视组在我区巡视期间转交的91件信访件,区纪委分三批进行了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已全部办结。20153月至20158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115件,同比上升55%;立案94件,同比上升56.7%,其中涉及乡级干部案件9件,同比上升50%;结案69件,处分6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6万元。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重点工程领域廉政隐患较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排摸、深入研究。区府办、发改局、财政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区所有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堵住监管漏洞。

2.完善制度,出台规定。修订完善《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黄岩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黄岩区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实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会计委派制度方案》等9个制度,明确划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两条红线,禁止未批先建和任意超计划投资,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等越线行为。

3.加强监督,强化管理。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规定限额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必须每年年末报送下年度项目计划,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标底等,杜绝通过直接指定发包工程,严格控制邀请招标。

4.委派会计,规范资金管理。实行重点工程指挥部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规范指挥部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目前正由区财政局向各重点工程指挥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派遣主办会计6名。

5.严格考核,强化审计。实行每年度对各项重点工程进行督查评估,尤其在各指挥部人员调任时进行严格的责任审计,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二)关于土地出让不规范,存在寻租空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排摸出让土地情况。我区对近年来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发现,20119月,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委员会研究同意了19宗经营性和工业用地出让方案,其中明确意向供给特定企业的有8宗。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国土等部门对这8宗土地按照当时设定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建设规模、进度等进行考核,绝不允许这些土地出现非法转让等问题。并明确在今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杜绝设定任何具有排他性的前置条件,严格规范挂牌出让底价确认程序,加大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3.完善供地政策。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执行上级工业性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完善工业性项目供地政策,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扶持行业龙头、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规定。同时,出台《关于完善黄岩区重点工业性项目供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工业企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三)关于各类临时指挥部监管严重缺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调查摸底。我们对全区现有临时指挥部的设置和管理、考核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2.撤并整改。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对现有20个指挥部进行撤并整改,仅保留南区建设指挥部、北区建设指挥部、东区建设指挥部、高铁新区建设指挥部、防汛防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等6个指挥部,8家交通工程临时指挥部整合为黄岩区交通工程建设总指挥部,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指挥部改为鉴洋湖湿地保护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撤销永宁江治理工程指挥部,另外4个临时指挥部待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撤销。

3.严格监管。出台《黄岩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规定》,对指挥部的设立、事权、财权、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工程建设指挥部的运行。今后除上级规定设置以外,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临时指挥部,相关工作以联席会议或工作(项目)推进小组形式开展。

4.强化考核。要求各指挥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行,并将其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中,定期督查,年末考评。

(四)关于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漏洞较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排摸。区财政地税局、区审计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对近年来全区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摸。

2.严肃查处。全面开展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并加大对涉农资金违规使用的查处收缴力度。严肃查处了少数乡镇、合作社等单位套取补助、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提取回扣,以及个别合作社涉嫌多头申报、多获取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目前违规资金已全部收缴区财政国库。市纪委、市检察院已经对黄岩西乡果蔬科技专业合作社紫莳药储藏洞项目多头申报5个项目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侦查。同时,区纪委对原农业局局长曹文伟、顾士良,原农业局副局长张文飞、吴孟龙,原西部扶贫委高山移民办公室主任陈林兵等一批涉农案件涉案人员进行了从严查处。

3.完善制度。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确保涉农资金拨付及时、专款专用。目前已制定出台《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意见》,涉及涉农项目库建设、申报和立项管理、实施过程监管、验收及绩效评价、资金分配拨付和监督等事项,以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五)关于部分干部“一家两制”、存在利益冲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宣传教育。区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查、一起落实。尤其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的“八方面禁止、52个不准”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2.进行彻查严查。纪委、组织和财政等部门专门就干部“一家两制”和存在利益冲突问题,在全区部署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今年已查处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北城街道王林施村村干部在工程承包中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和院桥镇横泾前岸村村干部在工程承包中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等3起案件,分别对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科长、北城街道王林施村村委会主任、院桥镇横泾前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1名党支部委员共5名责任人员进行党纪处理。同时,已完成对区科协、区残联、区西部扶贫委、区住建局下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的驻点巡查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黄岩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黄岩区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专项清理工作》等制度。纪委、组织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干预,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4.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对党员干部实施廉政风险干预165人次,发送廉政快讯2.4万多条。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问题专项清理,全区有852名区管领导干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共有856名区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其中对审核中发现存在申报不规范现象的110名干部要求其重新申报。对56名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财产申报公示。在江口、茅畬等7个乡镇街道和江口芦村等8个村,设立“清风茶室”廉政教育平台,通过喝茶聊天话廉洁方式,对基层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实现反腐阵地前移,共约谈党员干部150余次。

(六)关于对村梗地霸和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反映相当集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打击“村梗地霸涉黑涉恶欺行霸市”专项行动。纪委、公安等部门抓住农村“三资”管理、涉黑涉恶等重点,在全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尤其对发生影响大、手段恶劣、领导高度关注的案件,一律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快诉快判。特别是重点打击涉及农村“三资”管理使用、阻碍工程推进以及村居干部与村梗地霸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渣土运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由纪委牵头,从7月份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和阻碍工程推进、敲诈勒索以及涉黑涉恶类等问题的14个重点整治个案,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农村基层干部。今年以来,公安部门共查处该类刑事案件25起、行政案件5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5人,起诉70人,行政拘留76人,其中查处村居党员、干部犯罪79人,行政处罚村居党员、干部2025人。打击涉黑涉恶团伙11伙,现已经起诉6伙,另5伙正在侦办中。区纪委牵头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农村基层干部,共查处农村党员违法违纪案件34起,对33人进行了党纪处理,并完成对18个乡镇街道78个重点村的财务清理工作。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超面积用房、违规用车等问题仍未有效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规定,不留死角。我们按照中央、省、市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文件精神,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其他单位配合,通过隔断、改造、调整、腾退等多种方式,对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确保应改尽改,不留死角。对违规用车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全面排摸,及时退还违规借用的车辆。目前,区四套班子领导办公用房已全部整改到位。区四套班子领导配备的公车基本符合规定,但其中9辆公车存在着排量超标现象,因使用年限和行车公里数均已超标准,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标准对这9辆公车进行淘汰报废处理。共排摸出借用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企业的车辆85辆,其中违规借用的4辆公务用车已退还车辆所属单位,客观需要和合理的车辆借用情况将敦促有关单位尽快完成报备或车辆过户等手续。

2.创新办法,统一调配。我区借此次办公用房整改机会,创新办法,对区财政局、区国土局等单位整合办公室,腾出整个楼层,共腾退出4100㎡办公场所,供租借在外的区风景旅游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区政法委稳定风险评估中心等单位使用。同时,规定部门副职两人合用1个办公室,如低于标准不补。

(二)关于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四个严”规定。我区在2013年就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个严”规定(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近期,我区又出台了《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实地检查》、《重申接待费季报制度》、《做好党员干部上交礼品管理和处理工作》、《开展“小金库”清理专项检查工作》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深化“四个严”规定。

2.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重点围绕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运用“电话网”查服务、“天网”查公车、“税网”查消费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三公”经费使用、“中梗阻”、“酒局牌局”、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及运行等11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反“四个严”规定的行为。目前,严肃查处了院桥镇部分领导干部参与企业宴请、区卫生局个别领导干部接受下属单位宴请等2起“酒局”案件,分别给予院桥镇1名副镇长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给予其他6名参与人员党政纪处分;给予区卫生局1名党委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

3.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违规设立小金库、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检查。纪委、监察、审计、人劳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目前检查组已对19个乡镇街道以及经济开发区和5个指挥部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部分乡镇津补贴发放存在超标问题,各指挥部存在下工地补贴普发问题,现已进入调查处理阶段。黄岩秀岭水库管理处、黄岩第二职业技术学校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已进行调查处理。南区指挥部违反相关规定自行设置劳保、洗礼费项目,现已自行全额上缴国库。二是开展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检查。对19个乡镇街道和6个部门的“三公”消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查处通报了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使用“小金库”款项公款旅游、北城街道王林施村公款旅游等2起案件,分别给予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行政撤职、北城街道王林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开展违规收受礼品问题专项检查。查处并通报了院桥镇部分干部违规收受礼品、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大队二中队部分干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等2起案件,对23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截至8月底,“581”廉政账户收到各类款项130986.4元,兑现各种卡券价值156320元,其余物品正通过专业拍卖公司进行处置。

(三)关于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出台规章制度。出台了《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关于实施中层(股级)干部工作目标管理的意见》、《区管副职后备干部动态调整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区乡镇街道开展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区管干部学习培训星级管理实施方案》等8项制度。

2.探索开展分类管理。对八类对象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一是区管干部层面:组织部门积极探索畅通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出台《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将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排名、日常工作作风表现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纳入不适宜情形,制定10条定量标准和6条定性标准。目前,有138名因政绩不佳被调整或诫勉,其中免职25人,正职降为副职使用4人,从重要岗位调整到非重要岗位6人,诫勉谈话57人,书面检查46人。富山乡驻村干部胡金清,上垟乡乡长陈建敏,市“实干论英雄”先进个人西城街道副书记牟建文、区行政执法分局局长林自国,区优秀“三百”驻村干部程莹镭等一批实绩突出、埋头苦干、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二是一般干部层面:常态化开展跨乡镇街道惩罚性交流,运用乡镇干部“三率”(工作完成率、服务到位率、群众满意率)考核、年终考评结果,对排名靠后干部实行双向选择交流,对交流未成功的干部采取教育整改、扣除考核奖、免职等措施。三是中层干部层面:制定实施中层(股级)干部工作目标管理意见,以区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确定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年初目标公示、季度实绩评议、年终综合排名,全面考核干部实绩,并将考核结果与中层干部任用、后备干部资格确认、工资待遇等紧密联系。四是后备干部层面:制定《区管副职后备干部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结合重点工程一线专项考察、“三百”驻村干部“三率”考核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结果,明确“进”、“出”具体标准,形成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五是退二线干部层面:实施“常青藤”工程,除要求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外,鼓励参与党建指导、农村工作指导、重点工作推进、信访维稳等区编工作组,并实行单列考核。六是党员干部层面:建立健全《黄岩区区管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探索建立涵盖3.6万名党员干部的道德诚信体系,从履职履责、社会信用、社会公益等七大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七是村主职干部层面:实行任期履诺考评管理机制,形成了以“商诺、承诺、亮诺、督诺、评诺”为主要环节的全流程体系。目前我区已有10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3人主动辞职,1人被降职,3人被免职。八是党组织和党员层面:开展“党徽闪光行动”,工作包含“党徽亮起来”、“党员站出来”、“党组织强起来”三个系列活动。其中“党徽亮起来”活动,在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办公场所醒目处设置党徽。“党员站出来”活动,通过党员家庭张贴“共产党员户”等,让广大党员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党组织强起来”活动,对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制度建设、服务功能等方面进行提升改造,增强党组织服务力和战斗力。

3.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部门“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以权谋私、政令不畅等问题。目前,共约谈问题较多、主体责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27人,建立完善了区政府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督查回访工作机制和工业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并对42个关键岗位实行分组“一对一”跟踪督评。二是开展农村党员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牵头,部署打击赌博犯罪行动。目前共查处农村干部涉赌案件11案、15人,农村党员涉赌案件13案、16人,对10名参赌涉赌农村党员进行党纪处理。三是开展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专项清理力度,加强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区共排查出43名在职干部、21名退休干部在国有、民营等企业兼职(任职)。目前,38名在职干部、21名退休干部已退出在企业所兼任的职务。因工作需要,尚有5名公务人员在政府国有公司兼职,均未领取报酬,下一步将加快办理免职手续,确保应退尽退。

三、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明确责任。专门召开各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的会议,重申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清单。

2.开展活动。在全区开展“主体责任书记谈”、“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活动,共有34名党委书记、26名纪委书记在媒体上谈“两个责任”落实。

3.加强监督。加大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健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网格督查、区级机关专项巡查等督查制度,已由纪委牵头开展网格督查8次,专项巡查4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由区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共约谈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17人,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院桥镇、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残联等4名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二)关于对有自首情节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够坚决,失之于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专门召开了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统一意见。一是严格程序。由办案机关形成初步意见后才能上报区委书记会议,区委书记会议研究必须一致通过后才批准。二是严格条件。对自首对象所有外围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信访情况、工作表现、家庭资产、家庭关系等之后,符合条件的才可上报。三是严格问责,从严打击被动投案自首嫌疑人,防止自首成为违纪违法干部走投无路之下的“避风港”。四是严格倒查。要求办案部门建立具体经办人员签字背书制度,今后若发现问题,将进行责任倒查。今后我们将按照这四个“严格”执行。

(三)关于在干部人事酝酿和查办案件中存在跑风漏气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召开区委书记会议上和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了统一意见。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党的政策法规、保密工作知识学习,提高干部的保密意识。二是出台保密制度。出台了《黄岩区纪委监察局保密十项守则》、《黄岩公安分局关于严防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的暂行规定》、《黄岩区检察院防止泄露案件秘密“六个”严禁》等规章制度。三是严格办案纪律。要求办案人员签订办案纪律承诺书,办案过程上交通信工具,办案过程保证两人以上一起审查。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机制建设,要求具体经办人员签字背书。今后对通风报信、跑风漏气等行为的人员,对照签字背书倒查责任。尤其是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关于区政府对一些决策进行深入调查、充分发扬民主还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修订完善了《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准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收支预决算方案、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重大建设项目等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须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或经常务会议讨论后报人大常委会审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预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向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召开区委书记会议和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统一意见。一是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动议到讨论决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将沟通酝酿贯穿干部任用全过程,在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党政正职提任和调任程序。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提任时,已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正职调任问题,今后也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调任情况报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对一批集中调整干部人数超过80人或在任乡镇党政正职未满三年需调整的,将及时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门同意后进行,坚决杜绝漏报现象发生。

(三)关于干部职数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目前已经纳入超编职数计划进行消化。截至目前,已消化超配领导职数59个,按照省委要求,到20179月要完成超配职数消化工作。一是按照能改先改、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消化的做法,并明确每半年的阶段性计划。二是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消化情况汇报,确保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按要求逐步消化。三是建立职数配备情况档案,杜绝新的超配现象发生,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进一步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四)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带病提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部门对近年来存在的领导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和细化整个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记实制度,加大选拔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干部“八小时外”考察,确保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质量。

(五)关于本届人大常委会企业家比例过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召开区委常委会形成统一意见。一是对现任的人大常委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考评,确保各人大常委特别是企业家常委依法依规履行好职责。二是明确在下次换届中,我区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的结构组成,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专职委员的比例,降低企业家比例。该项整改将于20176月前完成。

(六)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工资关系未按规定迁移到现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4名现任区四套班子领导的工资关系,已经按规定转到现单位。同时,我们还对区四套班子以外的其他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工资关系按规定迁移到现单位。

经过两个月工作,黄岩的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些成果还是初步的,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仍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并在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下一步,我们将以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努力打造实干型、“狮子型”干部队伍,不断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台州“一都三城”建设、加快黄岩打造最佳“宜居城区”提供最根本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4120571;邮政信箱:黄岩区纪委信访室,邮编318020(信封上请注明“对黄岩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tzhyxfjb@126.com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

2015年9月16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部署,2015310日至4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路桥区进行了巡视。625日,省委巡视组向路桥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和讨论确定《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区委建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区委书记郑敏强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潘建华任副组长,区委常委及区政府副区长为小组成员,并由区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巡视反馈的11项突出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了11项整改行动、共35项具体整改任务,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经过两个月的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11项突出问题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对省委巡视组在路桥巡视期间转交的36件信访件,区纪委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已全部办结。同时,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53月至20157月,区纪委(监察局)共初核问题线索36件,同比上升140%,立案40件,同比上升166%,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5件,同比上升150%;结案29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

一、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下发《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在职区管干部中全面开展专项清理,清理内容包括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等3大类9项具体内容。目前,全区共有631名在职区管领导干部主动上报自查表格,并签订承诺书。现正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重点核查,对清理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搭股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转发了台州市《关于重申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相关纪律的通知》和《关于严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资金借贷相关纪律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党员领导干部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六个不准”和“三报告、三回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资金借贷“六个不得”等有关纪律规定。三是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禁止领导干部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等相关党纪条规列为领导干部党纪党规知识抽考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在清廉路桥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廉政短信,开展个性化干预,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将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情况列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关于少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单位整改。区委领导约谈路南街道、金清镇、峰江街道和区自来水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并由区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联合核查组,对上述4个单位的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审查,重点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如发现线索,坚决移送纪检部门查处。相关责任单位提交了书面说明,区住建分局对自来水公司主要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完善镇(街道)重点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预算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二是强化招投标管理。对政府性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四个统一”管理。推行资格后审和信用评价体系,切断串标信息的传递。三是强化招投标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两场联动”机制,对在质量安全大检查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被查处的企业,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实行招标条件、招标文件、书面报告和合同备案制度,并对开标、评标全程进行录像。建立“废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公示制度。四是完善小额工程名录库。建立房建、市政、园林、装饰、监理、勘测等10个名录库,对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工程类200万元以下、服务类50万元以下)项目,要求在投标人名录库中公开确定中标人,并进入区招投标中心交易。201571至今,共完成法定限额以内的小额工程招标40项,总计4908余万元,其中镇(街道)占项目总数的80%同时,简化招标程序,缩短招标时间,降低招投标费用。

三、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政隐患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整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蓬街镇2009年至2011年以白条支付资金问题,进行了逐笔排查、核对,现已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对政府举债利息支付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部分借款已归还,争取在近几年内将债务清理完毕;已着手对敬老院进行公办民营改制,彻底解决因敬老院无法设立法人代表而造成财务不规范问题;取消对先进企业的物质奖励,改为发放奖状、荣誉证书等形式来予以表彰;明确规定对农业补贴、演出费、劳务费、慰问费等不开具正式发票的,不再支付费用;集镇绿化承包款和种树劳务费支出问题已在2012年审计后补开正式发票,现已整改完毕。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横街镇2009年和2010年发放的部分驻村工作考核奖金问题,经调查,系因财务人员造册做账不规范造成。同时,在全区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检查发现部门违规存放培训班结余资金18.2万元,现已上交国库。对审计发现的区公证处原主任汤建中违法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汤建中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是完善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程监控财政资金支付活动,利用“数字财政”信息软件对各单位财务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干预。今年共退回不符合规定票据399笔,涉及资金347万元。出台《2015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各部门支出绩效纳入区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是加强监督。加强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开展对镇(街道)财务专项检查,及时掌握财务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关于少数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改。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镇(街道)存在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区委两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区委书记郑敏强先后4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同时成立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纪工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镇(街道)的加值班、津补贴、考核奖发放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决定停发2014年度区对镇(街道)年度考核奖金,并对2013年度、2014年度各镇(街道)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已收回。下发《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自查自纠及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7月份,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的重点检查工作,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购物券和实物等。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给各相关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巡视组指出的物流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分别给予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等5人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五、关于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三公消费”检查。对各单位食堂、酒店接待等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税务信息系统,以发票倒查、追根溯源的方式,逐一翻阅并提取各单位发票线索67条,梳理可疑线索28条,已立案查处4件,其余的正在进一步核查中。依托农经系统的村级财务电子监督平台,对全区301个村的村级财务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其中的违纪违规线索。今年17月,全区“三公消费”同比下降38%。二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审计。下发《对全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在全区72家一级预算单位及40家下属预算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25家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已基本结束,向22家单位发出了《要求及时反馈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函》,要求对存在的41044个接待制度不健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下阶段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力促整改到位。三是加大查处力度。继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今年以来,共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11起,对区农林局、蓬街镇蓬东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路南街道坦田王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金清镇卷桥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桐屿街道小稠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区市场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等1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关于少数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散漫、担当精神不足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整改到位。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区人大、区政府、区法院个别领导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委书记郑敏强第一时间进行约谈,要求他们深刻查找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深入剖析症结所在,认认真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该区人大领导积极与规划、住建部门对接,自行拆除了前期搭建的护栏;该区政府领导表示诚恳接受代表的批评,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以让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区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畅通联络代表渠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三色”预警制度,增设了巡回法庭,开展了公众开放日、定向联络结对代表委员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法院服务质量,改善了对外形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林金祥约谈了区财政局党组织有关负责人,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继续简政放权。制定并实施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方案,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部门行政权力从6647项减少至2662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从468项减少至239项。省政务服务网路桥区网已上线运行,37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60项便民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审批,覆盖率达100%。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整改党员干部作风散漫、担当精神不足和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开展各类正风肃纪专项检查26次,处理人员99人。四是加强干部交流。严格落实《路桥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道)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区符合条件的40个单位共113名中层干部按照要求完成了轮岗交流。建立完善年轻后备干部定期选拔补充制度和三级联培工作,补充58名区管后备干部至梯队培养行列,选派22名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办公室和重点区块指挥部任职,选送6名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挂职锻炼。

七、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承担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出台《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个区领导和相关部门。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分头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共对5个重点部门和10个镇(街道)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走访调研和听取专题汇报,要求党委负责人当场签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评议意见》,1个月内报告整改落实方案,3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措施推进情况。二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进行了检查,同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区领导分别在各自联系镇(街道)、村或分管部门讲专题党课。截至目前,区领导讲专题党课41次,参加学习的干部群众达6500多人次。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作为首要检查任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防止个别单位和人员在贯彻上级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或者“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一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坚持从重从严查处。今年共问责17人,其中立案查处10人、诫免谈话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涉及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螺洋街道党工委有关负责人,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区农林局党组织有关负责人等科级干部9人。

八、关于编制外用工人满为患和编制内存在“吃空饷”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核准,严控使用总量。对各镇(街道)、管委会、学校、医院等单位的编制外人员进行排摸,全面掌握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出台《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编内编外统筹管理”的原则,对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外用工进行了清理规范。根据核准的编制外用工总量,对多余人员及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编制外人员进行清理清退。建立编制外用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严格清查“吃空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回头看活动,按照集中治理工作要求落实处理措施。针对前期清理出来的全区在编不在岗问题,实行按人逐件销案制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下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建立“吃空饷”预警机制,对新出现的“吃空饷”苗头和现象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推广“日志式”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环节的管理,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并相应调整处理有关工资待遇。

九、关于少数退二线干部违规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企业兼职清理工作“回头看”。20157月,对全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排查、逐一甄别、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各单位就清理和规范后的情况专门向区委作了书面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字背书”,保证情况属实。二是重点抓好对退二线干部兼职(任职)规范工作。对全区退二线、退(离)休和辞去公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求相关单位开展承诺书签订工作。目前,全区98名退二线干部已全部签订承诺书,没有退二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退二线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三是加强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监督检查。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与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合力。

十、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消化整改。认真落实审定的整改计划,通过重新核定领导职数、清理领导干部兼职、推进超职数单位干部交流、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措施积极进行消化。目前,我区已消化超配领导职数33名。二是完善“三定”方案设置。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科学确定区级部门和镇(街道)的领导职数,合理调整和设置职位,努力做到应核尽核、核早核准。目前,区委党校、区委区政府研究室等11个已定规格未定领导职数的单位完成“三定”工作。三是强化管理措施。动态更新超配干部基数,严格执行超职数整改期间每次“新提拔干部数必须少于整改消化数”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按照“一批一报”要求,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事先报市委组织部预审,经批复同意后,再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事项。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定《路桥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实施流程化管理,详细描绘从动议到任用的每一个细节,明确“记实链条”,确保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真实有迹可循。二是完善干部的经常性考察机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考察不够深入问题,建立完善区委组织部科室日常联系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制度,创新制定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卡,以星级指数和动态图表形式分析研判领导班子结构、运行以及领导干部能力绩效、人岗相适等情况,并将结果作为选干部、配班子的重要依据。目前,按照“一月一研判”的要求,已经完成16个单位的分析研判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工作。完善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填写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对有问题反映的,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核查,未经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认真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拟提拔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进行调查核实,没查清之前不办理任职手续。四是严格执行任期制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要求,加强换届人事安排统筹,从严掌握镇(街道)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的调整,保持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基本稳定。五是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工作。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规范收集制度,明确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收集责任人和归档范围,归档实行一人一档方式并长期保存。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路桥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委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还是初步的,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仍需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一以贯之继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不断取得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2447301;邮政信箱:路桥区金水路1号区纪委信访和申诉复查室,邮编:318050(信封上请注明“对路桥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uqiao12388@163.com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

2015916

中共温岭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部署,20141229日至今年1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温岭市进行了巡视。今年626日,省委巡视组向温岭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专题研究,专项部署。62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就巡视情况,向温岭市作了反馈,中肯深刻、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问题,提出了意见。对此,温岭市委认真对待、虚心接受、深刻反思、坚决纠正,把巡视组的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责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实抓好。78日晚,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出台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部署全面整改落实。717日,市委召开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对照检查,立说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真抓实改。成立整改工作推进小组,由市委书记徐淼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市委常委及市政府副市长为成员,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强化监督问责。在具体整改落实中,明确“十二大整改行动”,每一个行动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时限、目标要求,建立挂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市委书记徐淼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抓好面上整改的同时,亲自负责牵头“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有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行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87日、811日,市委分别召开个案整改牵头领导汇报会和整改工作牵头部门汇报会,检查前期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对重点难题集中研究解决。817日,台州市委召开县市区整改工作汇报会后,市委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整改落实。824日,市委又召开常委会,再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注重结合,拓展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台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带动面上工作,不断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推动作风持续转变,为温岭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争先进位提供有力保障。

对省委巡视组在市本级巡视期间转交的389件信访件,市纪委全部进行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已办结330件。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51-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392件,同比上升33.5%;立案159件,同比上升52.9%,其中涉及科级干部案件13人、中层干部案件12件,同比分别上升30%100%;结案140件,处分140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中层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

(一)关于土地出让中违规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对巡视指出的设置限制性条件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获取土地等违规问题,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仔细核实地块规划调整、报名条件、报名范围等内容,作了进一步了解。进一步健全土地出让长效机制,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及时出台符合温岭实际的相关制度,确保国有土地出让有关政策跟紧上级步伐,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规范有序。完善出让地价评估管理机制,对除村留地外的所有土地出让的地价评估,实施两家以上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地价评估综合定价机制,并由集体研究确定最终出让起始价。严格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规范信息发布,按规定提前20日在温岭日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土地出让信息。二是开展供地排查整改。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重申有关纪律。对2006年以来871宗国有建设用地受让条件的合理性、供地方式的合法性、土地出让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举一反三,确保土地出让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系统梳理我市已出台的各项奖励政策,尤其与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相挂钩的优惠政策,按《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有关规定,及时甄别、归并、调整、取消。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市本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一律不与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挂钩。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退二进三”等领域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学区划分问题专项整改。对全市镇(街道)的学区划分开展了全面检查,梳理问题,坚决纠正学区不合理划分和随意调整问题。研究出台学区划分管理办法和新建学校、新出让土地的学区划分细则,规范全市学区划分工作,从制度上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划分的公正性。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届政府任期内未经招投标的工程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查找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修改完善《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合同管理;修改完善《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开展设计变更专项检查,对5个违规擅自变更设计项目的10个责任人予以问责,其中副科级党员干部5人;落实行业部门、业主单位、监管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等规范。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干部管理,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建设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工程管理的中层干部,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予以轮岗交流。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员认真履职,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工程建设违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违法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针对巡视中点出的问题,梳理分析近年来工程领域腐败案件,精选12件典型案件,制作工程领域腐败案件警示专题片,警示教育党员干部8800多人次。三是规范“退二进三”工作。对原东湖工业小区、产学研园区已实施“退二进三”的53家企业地块进行专门“回头看”,摸清情况。对原先已经明确但尚未实施的原东湖工业小区内的10家企业,进一步优化程序,完善政策。对产学研园区尚未实施的5家企业,根据该区块开发建设进度,予以分期分批实施。对原有“退二进三”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操作程序和有关制度,确保公正、公平,确保有利于发展。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对在“退二进三”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市总商会大楼违规购房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成立工作小组,对巡视指出的11人违规购房问题进行详细了解核实,找当事人逐一谈话,已查明有10人不符合购房条件。对上述10人,按照同期房地产市场价(中介机构评估为准)将差价上缴市财政。对办证过程中的审核、登记环节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审核环节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待查清事实后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关于部分干部缺乏担当精神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对巡视中指出的协调会议过多问题和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拆违不到位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逐步精简规范市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事项,逐步采取部门联席会议形式落实,努力实现各类协调会议同比减少20%以上,并逐年减少。168宗违法建筑逐一分解落实至相关镇街道,确保全部处置到位。实行党员干部“零违建”报告制度,对拆违过程中发现新的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的违法建筑,坚决及时予以拆除,并一律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目前,已对三改一拆中顶风新建、逾期不拆、妨碍阻挠或整治不力、玩忽职守的5名机关干部、5名村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干部研判。出台《温岭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年度和平时考核考察,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德”的情况进行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类,挖掘一批敢于担当的干部,储备一批可提拔或担任重要职务的干部,对缺乏担当精神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或组织调整,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三是完善跟踪考核考察办法。开展重点工程跟踪考察和督评延伸考察,对督评居前和居后的单位开展考察,掌握一批“好或差”的干部。今年已对23个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和克难攻坚项目开展了两轮跟踪考察。四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实施办法》,大力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让具有实干能力、担当精神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我市招商引资、“三改一拆”、新区建设等工作需要,设置岗位面向年轻干部探索开展“挂牌招才”。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

(五)关于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教育。出台《加强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教育的工作方案》,将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教育纳入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专题举办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轮训班、新任市管干部及其配偶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等,强化重点人群的重点教育,全力打造一支讲正气、敢奉献、有信仰的领导干部队伍。在全市开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活动,编发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汇编,通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党风廉政现场教学基地专题教育、红色传统教育和“走村连心”、访贫问苦,使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入脑入心。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坚持“职权法定、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权力清单编制工作,37家市级部门共梳理行政权力7696项,取消、整合或下放3063项,保留常用权力事项1651项、非常用权力事项2982项。梳理政府部门主要职责以及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做好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公布责任清单单位37家,部门主要职责477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2283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边界划分的事项157项,编写案例178个;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98个;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20项。按照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的要求,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检查,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三是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专项检查211次,处理119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05人次,发送警示短信上千万条次。对在“三改一拆”工作推进中玩忽职守的新河镇一副镇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对校车事件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教育和处理,责成市教育局党委总结教训,对责任科室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分管局领导及责任科室在全局机关大会上通报批评。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许可工作,并切实加强管理。取消文明治丧承诺金,规范殡葬服务工作。

(六)关于顶风违纪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改。对巡视中提到的城南镇大闾管理区公款聚餐问题,责令城南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收回滞留各管理区的结余工作经费,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城南镇党委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党委副书记兼大闾管理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区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加聚餐人员退赔费用,并对案件进行全市通报。盯紧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趋势,对40家单位开展“两公”专项审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2个。对全市各镇(街道)、市级部门及下属二级单位、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组织开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专项检查,组织314家单位自查自纠,对其中8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了市湖漫水库管理处公款吃喝问题,分别给予管理处党支部原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原处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的市水利局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二是开展公款送礼问题专项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清问题,对81省道温岭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将主持日常工作的原常务副指挥调离工作岗位,督促指挥部修改完善了《指挥部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具体标准》等相关制度。同时,组织市级各部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三是开展领导干部出入高档会所、酒庄问题专项整改。向全市市管领导干部重申纪律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摸排市内高档会所、酒庄情况,对摸排出的同时经营餐饮的酒庄开展重点检查。对值班期间违规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饮酒的泽国镇一名机关干部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有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坚持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在书面报告全覆盖的基础上,当面听取22个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负责人的报告并现场评议,同步跟进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和跟踪督查。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市委办、市府办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一个科室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市委书记徐淼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强化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下发《2015年温岭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强化市领导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和牵头单位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分线谈话函询制度,对反映部门、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线索,由分管市领导及时约谈或函询当事人,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已对13名有问题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开展农村基层巡查,抽调骨干力量,派出三个巡查组,从8个方面对村组织全面体检,已排查涉纪信访件1500余件,立案145人,党纪处分农村党员113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人,为53名村干部澄清了问题,改善了农村政治生态。开展村梗地霸、涉黑涉恶、欺行霸市专项整治,已破获案件88起,摧毁犯罪团伙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2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一案双查”,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同时,追本溯源,对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和镇(街道)“一把手”因现岗位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要求分管市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门约谈;情节严重的,要求其在市委常委会上作出检讨。今年以来,已对6个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对17人进行了问责。

(八)关于党员干部参教信教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问题。制定印发《温岭市贯彻落实〈2014-2018〉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按照“分层次分类别、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员教育责任体系。下发《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意见》,利用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党员定期“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长效机制,完善学习考评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把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党员教育培训学习模式,提升教育培训实效。二是全面排摸党员干部参教信教情况。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明确共产党员“不信教”的纪律底线和信仰底线,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三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把党员入口,注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继续抓好镇(街道)党(工)委预审考察制,严格责任追究;借鉴干部考察制度,对每个发展对象都进行考察,形成入党考察材料,并要求签订不信教承诺书。畅通党员出口,下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界定三大类型十种情形为不合格党员先锋指数测评红线,规范处置程序。加强党内关爱制度建设,出台《党内关爱“全程记实”制度》,培育“牵手阳光”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内关爱力度。

(九)关于少数领导干部搞小圈子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结合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申“八项规定”等有关纪律规定,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求领导干部不互相宴请,不以同学会、同乡会、同事会等名义开展吃喝、娱乐活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以22家单位主体责任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为契机,将领导干部参加酒局、牌局等吃喝、娱乐活动纳入检查内容,督促单位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杜绝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目前,已对3名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在领导干部提拔、转任重要岗位和调整岗位前,加强任前谈话提醒。今年上半年对两批次共39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谈话,发放“十项注意”提醒卡39份,对9名“一把手”实施任前“三责告知”,告知或提醒领导干部不得在岗位调整期间搞相互宴请,不当“吃请”活动的组织者。抓好“一把手”离任检查和经济事项交接,结合今年干部人事调整方案,共对12名党委(党组)书记实施离任检查,离任经济事项交接13名。把领导干部搞小圈子、相互宴请作为反向测评内容,在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和年度考核考察中进行测评,对反向测评有得票的,进行提醒谈话;对票数较多的,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十)关于干部交流轮岗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巡视组反馈的应调整而未调整的领导干部均已统筹安排,有序调整。同时,对全市领导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研究制定调整计划。二是加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机关和镇(街道)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要求对在同一中层正职职位满5年的一般要进行轮岗,对在同一科室中层职位满5年以上的,也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项目、资金、公共资源管理岗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进行轮岗。目前,全市71个市级机关和16个镇(街道)已有45个单位完成交流,其余单位已制定工作计划,正在有序推进。

(十一)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一是从严抓好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温岭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意见》、《对市管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停止职务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日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拟提拔人选财产申报、出国(境)申请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等现象及时发现、有力处置。上半年对两批次39名拟提拔或转任考察对象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核实,实现“凡提必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备案婚丧喜庆事宜报告17人次,受理其他请示报告事项123人次。全面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制定《行前教育提醒告知书》,清理市管干部证件200多本。二是强化干部规矩意识。认真做好全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转发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文件,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上半年实施提醒谈话35人次,书面函询6人,诫勉谈话18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温岭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启用新的《干部任用纪实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发生“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

(十二)关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开展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自查,认真做好超配领导职数消化。今年以来已累计整改消化28名,目前正结合全市领导干部调配工作,进一步加大消化整改力度。同时,按照新制定的《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严格按照职位和职数管理要求配备干部,不违规提高职级待遇,不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在“三定”外配备干部,坚决做到不产生新的超职数整改对象。

经过两个月工作,温岭的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这些成果还是初步的,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轮训,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坚持以督查促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紧盯不放,改进措施,加大力度,一抓到底,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顶风违规等行为,进一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形成整改落实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6223244;邮政信箱:温岭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17500(信封上请注明“对温岭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LJW12388@163.COM

中共温岭市

2015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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