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纪委深化三项监督机制力促党员干部廉洁履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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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党风廉政巡查。在全省首推党风廉政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巡查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程序化操作体系。近年来,共对教育、发改、农业等6个单位开展了巡查,督促纠正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三公”经费、人事任免、学校食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126个,并规范各类资金使用680余万元。 二是深化体检式廉政谈话。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突出对党员干部拍拍肩膀、拉拉袖子、提醒教育,促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近年来,共对人力社保局、坦头镇等12部门和5个乡镇进行廉政谈话,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81个,对87家单位1566名中层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三是深化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进一步细化《动态监管操作细则》,全面拓展监管范围,加大监督力度,增加评价频率,完善评价机制。通过日常监督评价、社会满意度评价和召开半年度、年终集中评价大会等方式,对3个试点部门和60个重点岗位进行监管,提升对部门中层干部的监督面和监督力度。2014年累计督促整改问题13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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