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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三次党代会市纪委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6-04 16:48 信息来源:台州市纪委办公室 信息作者:中共台州市纪委

 

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陈 章 永201413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创新办法,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三提工程”。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参与起草"1+7"政策文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的意见》,继续实施审批效能最优化比对、纪委书记约见企业负责人等制度。开展企业评议涉企部门活动,组织5000多家企业和工商户评议市工商局、环保局等40个涉企部门,通报评议结果。对300多个重点工作(项目)开展跟踪督查,对全市684个中层关键岗位实行跟踪督评,有43个岗位受到黄牌警告,有279名干部被效能问责。开展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多城同创”、治水治气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三改一拆”纪律,给予26名违反“三带头、三不准”的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二)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严肃整治公款相互宴请、公款送礼等10方面突出问题。抓住“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异地交叉互查、突击暗访抽查。市纪委书记约谈派驻纪检组长和县市区纪委书记,督促各地各部门必须在落实“八项规定”上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截止2013年底,市、县两级纪委共查处各类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228起,处理3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201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19.3%,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36.4%。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16起典型案例,起到了比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4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6人,其中开除党籍708人,开除公职5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2人。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机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立案查处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鲍澄华、市卫生局原副局长叶再寿、椒江区政协原副主席、市中医院原院长李秋根、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王伍勇等一批大案要案,以及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水利系统、建设工程领域等一批串案窝案。

完成近十年来市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全面清理工作。广泛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严肃选风选纪,全市共受理贿选违选信访举报184件,查处贿选案件20起,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深入推进“信访举报提质年”和“双百攻坚”专项行动。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50件(次),同比下降18.2%;受理署名举报967件(次),同比上升21.7%。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17起,提醒谈话106人,澄清保护227人。

  (四)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全面启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全市有29000多名党员干部纳入岗位廉政风险数据库,针对职务提升、出国出境、工作调整等重点环节,实施提醒教育、风险干预。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对353名乡科级以上拟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考廉。53名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参加了党性党风党纪培训班,600多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党纪政纪知识测试,7万多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举办正风肃纪主题漫画展、廉政书画摄影展、廉政微故事比赛等活动,制作和组织观看《人生没有彩排》警示教育片,开展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对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一把手”的问廉工作实行回头看。

  (五)继续深化“阳光工程”。在巩固2012年12项重点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去年着重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科技经费、展位分配和中介服务等内容的公开工作。社会抚养费阳光征收、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阳光监管”、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阳光慈善”等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省政府、省纪委向全省推广了我市“阳光工程网”建设的做法。市纪委与市人大、市政协建立了“阳光工程”联动监督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报告,并把实施“阳光工程”列入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人大述职的主要内容。

  (六)完善“四网融合”便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网、热线网、互联网和数字电视农村“三务”公开网,实现“一网受理、四网联动、全市覆盖”,初步建立起融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便民服务平台。2013年,热线网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0万多件,日均受理280多件,办结率达到90.3%。便民服务网站访问量达到68万人次,日均受理服务事项300余件。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受理便民服务事项400多万项,日均受理1万多项。“三务”公开平台已在全市行政村和社区实现全覆盖。推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和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全市已有736个基层站所实现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对接,认真落实全程代理代办等便民措施。

  在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市四届二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市党代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提案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解决办法。一是针对公车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纪委与有关部门一起,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规范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前市级部门车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三项规范”活动,制定《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规范招投标和工程变更行为,扩大信息公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台州高级中学等5个项目实行代建制。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市本级54个重点项目及其指挥部进行清理和整治。三是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市纪委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46个部门和9个县(市、区)已完成清权、确权、规权工作。市、县(市、区)两级共确定权力事项76800项,编制权力流程图13834份,规范自由裁量事项25593项。四是针对“廉洁村”创建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纪委紧紧围绕村级便民服务的具体要求和“廉洁村”创建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大抽查力度,严格责任落实,强化评价考核,从抽查情况看,六项制度落实率从2012年的90.6%上升到2013年的96.1%。全市农村涉纪信访举报2012年同比下降了49.8%,2013年又同比下降了11.1%。五是针对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的问题。深入开展“以实干论英雄”、“五树五为”主题活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带头整治“酒局”、“牌局”,率先开展会员卡清理。市纪委机关全年“三公”经费下降25.6%,其中接待费下降45.4%;会议费下降66.2%。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将所参加的协调机构从166个调整为43个,以利于更加集中精力抓好反腐败工作。全面完成县级部门纪检组织“统派直管”改革,撤销县(市、区)部门纪检组(纪委),组建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整合县级部门纪检组织力量,强化对县级部门的监督。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纪委的工作得到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响应,也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此,我代表中共台州市纪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对照市四届二次党代会的部署和年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总的来看,市纪委协助市委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但仍有少数工作没有完成或者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比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尚未制定;虽然“四风”整治力度较大,但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类建设指挥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市纪委少数派驻机构履职还不够到位,一些基层纪委工作精力还不够集中;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市县两级纪委转变职能没有完全到位,执纪监督主业还不够突出,等等。这些不足和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落实。

  二、2014年工作建议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纪检监察机关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清障铺路的任务十分繁重,落实反腐败各项改革举措的任务也十分繁重。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四届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全面落实反腐败各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台州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根据当前反腐败形势和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聚焦反腐败。具体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改革措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反腐败各项改革措施。紧紧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既要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又要保证各项改革举措与反腐败工作的协同推进。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部署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积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市、县(市、区)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要结合抓队伍建设、抓舆论导向、抓社会稳定等主要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融入各自工作。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法院、检察院要切实做好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责任。要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严格执行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意见,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建立强化对县(市、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领导的有效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按照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规定,认真做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县级部门纪检组织“统派直管”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推进

  紧紧围绕市委“改革率先、工作争先、实干当先”的总要求,加强对深化改革、创新转型、主攻沿海、招商引资、市区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对沿海高速、商贸核心区、“多城同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的联合跟踪督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7”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商事登记、联合审批等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确保全市行政审批集中度达到90%以上,确保承诺办理时限单独达到“省内最短”的审批事项在50%以上,确保电子监察绩效居全省前列,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86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完善纪委书记约见重点企业负责人制度,继续开展企业民主评议涉企部门活动。全面启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资开办的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提能增效。

  (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落实“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

  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政治纪律观念,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各级党组织要抓住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保持正风肃纪力度,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并严格监督执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健全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严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节(假)日、乔迁、工作调动、出国出境等时机,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办事之机“吃拿卡要”的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必须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巩固和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四网融合”便民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公述民评“电视问政”,深化关键岗位跟踪督评,建立健全“否定事项”报备、公示制度,着力解决机关部门中存在的“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

  (四)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各级纪委执纪办案,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反和“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实和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不法企业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等行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检查审批程序,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加大署名举报办理力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等五类方式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确保案件线索无遗漏。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联动机制,重视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一些情节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要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组织和本人核实,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原则,鼓励和敦促存在问题的干部主动如实讲清问题,并依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或免予处分。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建立健全自律用权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深化廉政风险干预工作,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查制度,开设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注重核查结果运用,加大违规惩戒力度。

  建立健全规范用权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电子监察系统等六大网络平台。争取到2014年底,初步构建网上权力运行总体框架,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关工作网上办理、用权过程网上监控的目标。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着力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中利益冲突问题。深化“廉洁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

  建立健全阳光用权机制。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领域和环节,督促有关部门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并把“阳光工程”向党的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向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延伸。完善“阳光工程网”建设,巩固和完善人大、政协、媒体合力推进机制,加强群众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做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实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用权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村级财务逐笔公开等六项核心制度落实,推进“阳光村务”,深化“廉洁村”创建活动。把加强新任村干部廉洁履职教育纳入新一届村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增强村干部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细化村监会工作项目,健全村监会积分管理、评星晋级等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纪委对村监会的指导和考核,充分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要加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力度,继续推进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

  (六)坚守责任担当,着力建设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创优、走在前列。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重点解决工作漂浮、口大气粗、执纪不严等问题。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是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的意识,确保集中精力、突出主业、尽职尽责。正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把该由部门主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从过多地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向强化对部门履行职责的执纪监督转变。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内部督察,对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市四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再铸台州新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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