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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深入构建高效便捷的基层便民服务网络
发布日期:2011-09-16 14:04 信息来源:台州清网

椒江区在深入构建基层便民服务网络过程中,紧密围绕“贴实际、全覆盖、广欢迎、畅运行、不走样”等五个工作目标,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快速而有序地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到7月底止,全区各类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共累计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种办理事项8643件,办结事项8487件,办结率达到98.2%,接受企业和群众各种咨询事项1033件。20117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还对我们椒江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做了相应的报道。

(一)因地制宜为导向,确保建设模式“贴实际”。一是建设理念因地制宜。葭沚街道厉行“四个一”建设要求,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规范化运做”的方式,努力打造“百姓之家”便民服务中心;三甲街道紧紧围绕“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为民更便、形象更佳”的工作宗旨,用开设“连锁店”的方式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二是硬件条件因地制宜。大陈镇根据“人少、村少、工作人员少”的特点,分别在上大陈工作组所在地、下大陈三角街中心地段各筹建一个镇村共用式便民服务中心,有效地实现了资源整合利用。葭沚街道采取“多村一中心”、“一村一中心”相结合的模式,在上北山村、后村、前进村这三个村庄相连、交叉居住、需求相近的区域,共同设立了太阳城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而如东山头村、星明实业总公司等人口相对密集、地理位置独特的村,则采取了建立单一便民服务中心的模式。另外如章安街道、下陈街道各分别投资巨资新建全新街道办事大厅,以崭新的面貌迎驻便民服务中心。

(二)上下联动强推进,确保全区范围“全覆盖”。坚持从组织领导、资金扶持、督促检查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截止7月底,全区8个街道和大陈镇、椒渔、农场以及275个行政村、33个社区、11个村级公司、5个居委会均全部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便民服务全覆盖。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专程赴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专门下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镇(街道)副书记挂帅的建设工作班子,抽调精干人员,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制定、出台《椒江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村邮站)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心场地建设的改善、办公设施的配套完善、专项运行经费、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经费以及代办员的薪资等,实行统筹安排,确保建设所需。区财政专门设立了专项建设资金,在补助启动资金250万的基础上,每年再拨出550多万用于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作。各镇(街道)也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资金政策。三是强化进度保障。建立半月舆情通报和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检查的督导办法,督促各镇(街道)加快建设进度。对个别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镇(街道),实行领导约谈,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强化考核检查。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实施年度定期考核。

(三)便民服务连升级,确保人民群众“广欢迎”。坚持“边建设、边规范、边提高”,从满足村民需求、方便村民出发,进一步明确基层便民服务范围和服务事项,努力实现“村民不出村、便能办成事”的工作目标。一是以便利群众为取向,明确七大类重点便民服务事项。认真落实省纪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编制《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重点纳入民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卫生、人口计生等便民服务项目。围绕民政救助服务,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申领、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围绕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农业技术培训、粮食直补资金落实等各项农业服务;围绕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为村民提供医保参合、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卫生保健服务。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标,积极拓展便民服务内涵。大力推动便民服务从日常办证、咨询领域向生产、流通等领域延伸。这次,椒江区将便民服务中心和村邮站合并建设,着力开展函件和包裹寄递、报刊收订、代售客车票和飞机票、代缴电费、移动和联通话费充值及资金帐户转移、小额支付等便民业务。各镇(街道)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各具特色的自选动作便民增值服务。洪家街道高桥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养老日托服务,开展空巢老人“银龄互助”试点;小板桥村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区域三产市场密集、企业众多的特点,设置企业和市场发展服务项目,突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椒渔村级渔业公司便民服务中心则开设海洋气象信息发布、防台防汛信息告知和航行通告等特色服务。

(四)运行机制逐构建,确保为民服务“畅运行”。坚持从解决“有人办事”、“办得好事”两方面着手,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借鉴外地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椒江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运行和管理办法。一是落实资源整合,解决“有人办事”。积极探索多渠道的资源投入机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资源,做到“一所多用、阵地共享”;同时,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要求,综合利用农村计生员、劳动保障员、综治员和大学生村官等人力资源,形成以村文书为主的代办员队伍,统一服务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是制定工作制度,解决“办得好事”。建立健全全程代办制,核发“基层便民服务代理代办工作证”,推行菜单式服务,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建立公开办事制,将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内容、流程、条件全部上墙公开告知,办理结果由委托人签字评价,实行一月一公开;建立AB岗制、轮流坐班制、八小时工作制,负责受理登记、代办村民服务事项,记好《工作台帐》;建立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向中心委托的事项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即办、承诺时间办、告知它处办以及现不能办等多种形式,始终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建立绩效考核制,将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情况与村(居)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实行星级考核制度。与此同时,逐步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大力构建镇(街道)便民服务办公网络,着力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的有效联结。

(五)长效督查有力度,确保服务品质“不走样”。坚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启动建设、正常性运转、服务成效的全面督查,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建立考核评审考核验收机制。专门制定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评审验收标准,实行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工作举措,重点验收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示范型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验收未能通过的,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准。二是建立区、镇(街道)两级督查制度。由镇(街道)纪(工)委牵头,每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统一公开对外通报;区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同时,积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通过意见箱、投诉电话等途径,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