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海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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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海市针对审计反映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到岗、监理人员不到位、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检查。由纪委、发改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定期对政府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建设单位监管不力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施工、监理单位未履行合同承诺的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是成立工程变更审核小组监管。由纪委、发改、财政、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变更所需资金筹措渠道、变更过程程序合规性等进行审核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审核小组确认的工程变更项目资金上不予保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纪委进行约谈。 三是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出台《临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对政府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负责审批的单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