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台州清风
台州市中医院“药房托管”初显成效
发布日期:2008-08-20 00:00 信息来源:椒江区卫生局 信息作者:王瑾

台州市中医院于200711月与浙江宝瑞医药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医院药房经营通过契约形式交由具有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有偿经营,这是我省首家施行“药房托管”的公办医院。该院通过建立“让利+补偿”双轨机制,使“药房托管”模式初显成效。

一是让利明显。台州市中医院实施“药房托管”后,将医院所有药品的价格均下降2%。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份,药品所占收入同比下降2.01%,门诊处方值下降4%,每床日人次药品费用同比下降3.83%。根据合约规定,院方和药房委托医药公司每年将让利给老百姓100万元左右。

二是医院减少支出增加收入。医院药价降低惠民,收入反而增加,这是该院“药房托管”后得到的补偿,其主要因素是减少了资金成本、人力成本和管理费用。托管后,医院药房职工的工资福利全由托管公司负担,仅此一项院方就节约支出260万元/年。同时,医院就能将更多的人力、财力投入到医疗服务工作中,因此,医院在药品销售额减少的情况下,利润空间反而增加,托管后医院增加收入500余万元,转变了医院连续几年亏损的局面,首次扭亏为盈。

三是有效遏制药品销售行为的商业贿赂。医院自“药房托管”后,切断了医务人员和药品销售商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已基本杜绝了“开大处方提成,请吃请喝”的现象,有利于医院摆脱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困扰,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四是药品质量得到保证。药品供应由多渠道到单一渠道,遏制了“回扣”现象,杜绝了“大药方”、“高价药”的现象。此外,“药房托管”还形成了医院与医药经营企业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药品购销活动在多重监督下进行,药房托管公司按照医院药事委员会制订的用药目录保证药品供应,医生则按照用药目录开药 ,从而提高了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王瑾)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